命心頭一震。
──聽到一些熟悉的歌,心痛的感覺,總是會有的。
可是追命現在不止是心痛。
而是震動。
因為他看見他的手盡是血。
臉上也是血──以致他看出去的世界,都變成殷紅色了!
他沒有受傷。
──難道井裡的不是水,而是血?!
從那晚開始,追命就開始做一件事。
他著手調查一件案子:
據說小透氣窄,是受不住丈夫其他妻房的欺凌,因妒生忿,懸樑自盡,了此殘生的。這是家事,追命本來管不著。但他現在要管了──因為他覺得小透的死因沒那末簡單。
而且是小透著他來查個分明的。
那是小透的遺意。
這便是他的職志。
少年追命 … 第四章 愛怎樣就怎樣!
事情因他而起也因他而死,但他不知道。事實上,世事都因人而起,但那人不一定就清楚;甚至天下大事,常為人之一念而生,可是這人不一定便能明白。
他要查小透的死因。
但他只是一個雜役。
──誰會對一個身份卑微的人說真話?
──誰願意對一個流浪漢說出事關重大、甚至性命攸關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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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
──也不會有。
飽經世故年少老成的追命,當然能明白這些。他深深體悟到:一個人會做事,不如會做人;當然,最好是又懂做事又會做人,但如果只會做事,不會做人,那好事往往都白做了。而要是隻會做人而不會做事,那往往就是不幹好事。
辦一件事,往往要透過許多人,不透過人便不能成事──所有的事都是人的事,人事是所有事情中最難辦的事。
──有時候,想辦成一件事,得要迂迴曲折,得要以退為進,得要顛三倒四,得要朝秦暮楚:那還不一定能成事。
不過追命也極深刻的體悟到一點:
世間的所謂大事,便是極難辦的事──所謂大人物,就是把極難辦的事辦成的人。
他不想當大人物。
但他要在三尺黃土下的小透死得瞑目。
所以他開始辦事。
──為了要著手探查這件案子,他首先辦了許多跟這件案子彷彿完全無關的事。
其中一件,便是捉拿“飛天蜈蚣”何炮丹!
“飛天蜈蚣”犯了一件大案:
他偷了縣官萬士興要獻給宰相蔡京為大壽之禮的:荷塘晨曦玉如意。
這是大事。
也是大案。
原本,當時在縣官地窖裡看守寶物的“頂派”、“潛派”和“託派”三派高手,都是全派中特別挑選出來千中無一的好手。
不過,當晚,先是“頂派”高手“多足如來”黎八嫩覺得院外蟈蟈聲音叫得特別響。
未久,他發現蟈蟈聲音愈來愈響,他開始懷疑身上衣服裡藏了只蟈蟈。
當他遍翻不獲後,蟈蟈的叫鳴像裂了天崩了地一般,他才恍悟蟈蟈已跳入他的耳朵裡,且侵蝕了他的腦袋。
他跳了出去,捂耳求醫。
接著“潛派”的“倒採花”鐵樂仕,也覺得自己左腳心給螞蟻螫了一口。
不久,他的腳腫起一個大泡。
再過一會,他的腳已腫得跟他的頭一般的大。
他怪叫著跳了出去之時,剩下的“託派”高手“飛龍快棍”馬善欺就覺得自己喉嚨有點癢癢。
他一咳嗽,就想吐痰。
一吐,就吐出一條蜈蚣。
一條美豔動人色彩斑爛的蜈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