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再度恢復平靜,兩人的爭執並未給平靜的夜晚增添一絲什麼異彩。
永馨跨進大門,就有一抹挺拔的身形向她迎了過來,男子大約有一米八左右,身著一套簡單的運動服,衣領子處沾了汗,像是剛去爬山歸來。
“永馨,你為什麼才回來?”
“不遲啊,哥。”也許是因為作賊心虛,再加上沒什麼閱歷,永馨有些焦急地瞟了一眼靜謐的門外,還好,沒有留下任何蛛絲馬跡,如果麥東霓將車開到門口,這時候就穿幫了。
“你放學去哪兒了?媽都很著急。”
“昨天不是給媽說過了,星期五我同學過生日啊。”
“可能媽是忘記了,這兩天,爸好像能夠認得更多的顏色了,你知道,媽一天到晚都圍著爸轉,而且,還有生意要打理,媽很辛苦,以後,還是儘量做一個乖女兒吧。”
後面一句十分刺耳,也許是她神經敏感的關係。
“哥,我不過是去參加朋友的生日宴會,而且,我事先也說過了,我沒有不聽媽的話啊。”
“知道就好。”寶仔拍了拍妹妹的臉頰,從小,她們倆兄妹關係就特別好。
“我聽說又有男生追你了,你還把人家玫瑰踩碎了。”
“是啊,我沒覺得自己做得不對。”
“你拒絕追求者是對的,愛美之心人皆有之,你這麼漂亮,身後有大把的男生追再正常不過,而且,我們全家都反對提早戀愛,咱們媽可是三十歲才與爸好的,只是,你沒必要把花踩碎傷男生的自尊吧?”
“哥,這種事你也要管嗎?”剛才與麥東霓爭執了一番,永馨的心情壞透了。
語氣自是不好。
“沒管你,只是讓你注意一點,你就把他們當成粉絲啊,有粉絲多舒服啊。”
寶仔疼妹妹,所以,才提醒妹妹不要做一些男生們憎恨的事情出來。
“好吧,以後,我就當他們是粉絲,不理了。”
其實,有時候,她也覺得夠傷人家自尊心的,只是,是麥東霓讓她這樣做的,因為,麥東霓不喜歡她接受男生的追求,如果有,也得讓人家百分之百的逃開,唯有這種方法,男生們才會憎恨她,才會遠離她,不會像蜜蜂見了糖,死死黏住不放。
“你今天坐了誰的車回來?”
“沒,沒有啊。”提到車,永馨如一隻驚弓之鳥,深怕自己露出什麼破綻,而且,剛才,麥東霓已經正式提出要見她的家人了。
雖然拒絕了,可是,她十分清楚,想改變麥東霓的想法很難。
因為,他一直是一個我行我素,霸道,冷妄,不理別人想法的大男人主義的男人。
這種男人十有九個女生愛上他,都只是為了他口袋裡的錢,而她,只是愛的是他的人,並非他的錢。
他有再多的錢,她也不稀憾,她只是喜歡他冰冷的外表給她那絲熟悉的感覺,鄰家大哥哥的感覺。
而且,第一次見到他,她就愛上了他了,是書上寫的一見鍾情吧。
那一次,她與幾個女生去夜店跳舞,然後,她們被幾個男人調戲,在她險些被一個醉酒的男人拉進包房時,他如一個帝王般現身,讓他身邊的屬下狠狠地揍了那名輕薄她的男人,那男人被他屬下揍鼻青臉腫,鼻孔流血。
這是她們的初次,僅僅只是一眼,那年那夕成追憶,她對他的感情來得這麼兇猛豈莫名其妙。
總之,她就是喜歡上了他,無可自拔,在他離開的這段日子,她想他,夜不能眠,打了他好多次電話,總是關機狀態,其實,他是對她玩著欲擒故縱,雖然她年紀小,可是,她懂得,女人用在男人身上的法碼,他全用在了她的身上,明知道他不可能對自己認真,然而,她卻總是沉迷於他的溫柔與冷酷這種兩者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