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水杯,說:“沒有到恨的程度,就是討厭你,很討厭你,巴不得我快一點畢業,以後去外面讀大學,看不見你才好。”
他說:“是麼,還有半個學期,很快的。”
我憤怒地踩了他一腳,跑回房間把門關上。
沒有來敲門,也沒有來示好。我死死盯著那件買給他的衣服,想著馬上處理了它。
這件衣服我選了好久的,蘇星也被我折騰了很久,買衣服的錢是上次我給一個小學生做了一個月的家教得來的。
秦定然是混蛋。這樣罵了好幾句,我才舒服了些,可是遠遠不及踹上他兩腳舒坦。
越是這麼想,我越想踹他兩腳。剛才踩的那一腳,我還沒過癮。花了我那麼多錢買這件衣服,怎麼著也應該給我過癮一把。
我抱起衣服往他的房間跑,跟他商量:“秦定然,其實我給你買了件衣服來著,可是我不想送給你了。但我想,買都買了,我覺得還是送給你吧。直接送呢我又不舒服,這樣,你給我踹兩腳,我踹完之後就把這衣服送你。”
他抽了抽眼角,看著我:“什麼?”
我認真地說:“你給我踹兩腳。”
他把椅子轉過來,望著我懷裡的東西問:“送給我的?”
我說:“你給我踹兩腳就是送給你的,不給的話就不是。”
他閉了閉眼,點頭:“行,那你踹吧。”
我突然又猶豫了。
這就有點像去逛青樓,花魁本來是堅持賣藝不賣身的,後來有個公子爺說就要她賣身,那個花魁應該按照常理反抗一下,可是花魁居然很爽快地答應了。我覺得這裡面要麼有詐,可能花魁得了艾滋病,要麼就是花魁真是心甘情願了。
那秦定然這是屬於前面一種還是後面一種呢?他是打算先得到我送的禮物,以後再踹回來?還是腦子抽風了心甘情願地給我踹兩腳?
他說:“怎麼不踹?你過來些,別踹錯,踹到椅子。”
我呆呆地過去了些。
真踹他兩腳?
他突然伸手拉了一把我,讓我坐在他的膝蓋上。
我瞪大眼睛,沒搞清現在的狀況。
“這樣近一點,你慢慢踹,踹夠兩腳了就自己跳下去。”
我:“……”這樣怎麼踹啊撓牆。
“你也不要有心理壓力。雖然吧,今天是我生日,可是也沒有講生日的人就不能吃虧。小時候我在孤兒院從來不會過生日的,你踹吧,就當給我過一個特別點的生日。”
靠啊,故意說這些幹神馬?!搞得好像我真踹了,就是十惡不赦罪不可贖的大魔頭。
我說:“我不踹了!”
我要從他的膝蓋上跳下來,卻被他單手扣住腰。
“踹嘛,踹完再跳下去。錯過這個村,就沒有這個店了。我平時不好說話的,你踹我一腳,我肯定是要踹回來的。現在我給你踹,我不會踹回來。”
我:“不踹了……”
“待會你肯定要後悔,我不允許你明天補踹的,踹完才給跳下去。”
“……”
見過哪個人非要別人踹他的嗎?歐賣糕的,秦定然中風了吧。
既然他這麼客氣,我就不好意思了!坐在他的膝蓋上琢磨了一下角度,我晃了晃腿,踹了他第一腳。見他面色不改,悠然狀望著我,我又踹了他第二腳。
第二腳之後他皺了皺眉。我趕緊從他膝蓋上跳下來,說:“是你自己說給我踹的!你以後不能借機會踹回來!哥,衣服送給你了,希望你喜歡!”說完之後我飛快地跑掉。
在他生日的這晚,我踹了他兩腳,他會不會終生難忘。
作者有話要說:改BUG……有認真的童鞋提出這樣的疑問,駱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