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部分 (第1/5頁)

我知道,她的那個朋友就是何藝,於是說:“沒必要,遊戲前期要的寵物必須要以攻擊為主,血骷髏的血防是高,但是攻擊速度慢,練這個血骷髏還不如練一隻垃圾點的黃蜂,何況一個血骷髏賣1000金幣,一隻黃蜂才10金幣不到,哼哼,只有傻瓜才會顯擺錢多去買一隻攻擊輸出超爛的寵物。”

慕容明月撲哧一笑:“是啊是啊~”

這時,李樂的臉色非常的不對勁。幾秒鐘後,一名34級法師從密林中衝了出來,直直追上我們,赫然就是紙醉金迷,那個買了我血骷髏的人!

紙醉金迷一臉的興奮,手裡揮舞著困魔石,對李樂大聲喊道:“哈哈哈,樂少,搞定了,這隻血骷髏被我買回來了!”

說著,紙醉金迷愣住了,看向我:“哦?折戟沉沙,你也在啊?”

我點頭,目光一瞥,李樂的臉色變得跟豬肝似的。

……

慕容明月看在眼裡,笑意更濃了,拼命的壓抑著狂笑的衝動,結果壓抑得很痛苦,渾身顫抖,胸前一對波瀾顫巍巍的讓人看得忍不住想入非非。

紙醉金迷送完困魔石之後就離開了,李樂將困魔石放進包裹,這貨膽子也真是夠大的,居然敢21級就帶著一塊價值近10萬rmB的困魔石到處晃盪,萬一被掛掉爆出的話,那損失可就大了。

一個念頭在腦海中閃過,其實血色傭兵可以在這裡做掉李樂,然後爆出困魔石,就又是至少500金幣的收入了。

可惜,轉念一想,君子有所為有所不為,還是算了吧,血色傭兵是以鮮血證明自己價值的團隊,傷天害理的事情,我們不做。

繞過了腐屍與殭屍的區域,我們單刀直入血骷髏、青骷髏的練級區,怪物等級也高達45級以上了。

遠遠的,三三兩兩的血骷髏正在草地上徘徊。

慕容明月有些驚愕:“我們……不會就是殺這種46級、47級的怪物吧?”

“是啊!”

我點頭,“鏗”一聲拔出了泫火刃,目光中充滿了自信。

“可是……”慕容明月有些猶豫,道:“沉沙,你的等級最高也才39級,然後鬼谷子37級,剩下來的幾個人比怪物低了10級以上,這怎麼打?”

我回轉身,沉聲道:“簡單,我和玄蜂組成一個攻擊編隊,足以抵擋1…2個血骷髏了,其餘人組成一個編隊,鬼谷子充當mt和輸出,慕容美女你只管治療就是了。”

慕容明月睜大了眼睛,最終只得點點頭:“那就……先試試吧,實在打不過的話,我們最多一個一個的引怪,就是練級效率慢一點而已。”

“嗯。”

我提劍便走了上去,玄蜂飛速引了一隻血骷髏,那骷髏拖著青銅劍嘶吼著殺了過來,斜斜的一劍從天而落!

“嚓!”

青銅劍擦過了我的鎧甲,頓時“嗡”的一聲,在我體表外一副黑色光芒的威武鎧甲乍現,隨即消失無蹤,正是3級的鬼神鎧,這個強悍的防禦系技能已經可以為我減少許多傷害了,這也是我敢於單挑47級血骷髏的依仗之一。

“187!”

一個不算很高的傷害數字從頭頂跳出。

慕容明月看得美目圓瞪,驚愕道:“好傢伙,防禦力真高啊,47級怪物才打你這點氣血,總氣血至少也在800點以上,一個戰士能有那麼多氣血,真變態……”

我不由一笑,更驚訝的一幕出現了,我手起一劍,赦免+誅刃帶走了血骷髏1987點氣血,玄蜂撲上前,“刷刷刷”,連擊技能瞬間爆出了3次攻擊,其中還出了一次致命一擊!

“689!”

“701!”

“1674!”

血骷髏嗷嗷一聲慘叫,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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