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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籤合同這麼嚴肅的事情,怎麼可能犯下如此大的錯誤?

“黃總,您覺得我們會和他們籤一個賠償兩千萬的協議嗎?我們又不是一群豬。”徐亞恆不知道該如何解釋了。

“行了!當初我挖你們過來的時候,一共花了一千萬簽字費,你們和hypnus公司的合同糾紛你們自己解決好,另外,流浪者和林妙音的事情也要解決好,《歌王爭霸》不能出任何差錯,特別是贊助商那裡,不能鬧出任何亂子來!”黃廣強向徐亞恆擺了擺手。

“黃總,這事兒我們自己搞不定啊!從目前的情況看,hypnus公司肯定會起訴我們,流浪者和林妙音也肯定不會參加《歌王爭霸》了,前一件事我們想辦法擺平,但後一件事,只能請黃總監出面,請一些國內、港臺一線歌星火線加盟《歌王爭霸》救場,只要保證收視率,我們就能說服贊助商不追究合同違約的責任。”

“這就是你們的解決辦法?我高價簽字費挖你們過來、把你們吹捧成了國內綜藝第一團隊,你們當時怎麼承諾我的?說可以搞定流浪者和林妙音、唐靜等人,有了他們就不擔心節目的收視率,結果呢?”黃廣強很不滿意的表情。

“黃總,事情已經發生了,現在只能想辦法解決,解決不好大家都麻煩啊!簽字費號稱一千萬,我們到手只有一百八十萬,hypnus告我們索賠兩千萬,我們拿什麼賠?拿命賠啊?劉小溪那賤人已經拉黑了我們所有人的手機號,根本沒辦法和她溝通,現在只能請黃總出面鎮壓局面了。”徐亞恆話裡有話地提醒了黃廣強幾句。

當初黃廣強代表滬海電視臺挖徐亞恆團隊,對外公開聲稱簽字費達到了一千萬,實際上在滬海電視臺內部只有五百萬,一千萬是個噱頭。而且這五百萬之中只給了徐亞恆等人一百八十萬,至於那三百二十萬哪裡去了,只有黃廣強自己心裡清楚。

徐亞恆話裡的意思很明顯,如果他被逼得無路可走,指不定會做出些什麼來。

“行吧!找一線歌星來救場的事情我來處理,贊助商那邊你們自己溝通,至於你們和hypnus公司的糾紛,你們處理好。”黃廣強瞪了徐亞恆一眼之後開了口。

雖然他手中握有徐亞恆等人五百萬的簽字費的收據,從法律角度來講,這件事鬧開了徐亞恆等人也咬了不他。但是,萬一上面真的就這件事調查他的話,三百二十萬資金的流向最終還是能查出蛛絲馬跡來的。

黃廣強不準備冒這個險,所以不得不幫著徐亞恆擦屁股。

“太感謝黃總了!《歌王爭霸》成功之後,黃總也可以領頭組建一家類似於hypnus那樣的公司,所有人都出錢入股,拉來的廣告贊助都是自己的利潤,有黃總的人脈關係,有我們這個綜藝界最強團隊,不愁賺不到大錢!”徐亞恆向黃廣強再次提及了先前兩人在一起的一些構想。

沒辦法,徐亞恆面臨著hypnus公司的官司,雖然他可以告hypnus公司合同欺詐,但萬一敗訴了呢?到時候只剩一個解決辦法了,開一家演藝公司,利用綜藝界第一團隊的名聲大賺一筆,還上hypnus公司的賠償款。

“別扯那些有的沒的,如果《歌王爭霸》失敗了,你們還是趁早捲鋪蓋滾蛋!”黃廣強沒好氣地回答了徐亞恆。

“前期那麼大的宣傳力度、一點五億的廣告贊助,我們創造了業界奇蹟!《歌王爭霸》怎麼可能失敗呢?”徐亞恆訕笑了一聲。

“《歌王爭霸》第一期收視率低於1就算失敗;滬海電視臺和楠滸電視臺一直是競爭關係,《歌王爭霸》與《非誠勿擾》第一期同時播出,如果《歌王爭霸》收視率低於《非誠勿擾》就是徹頭徹尾地失敗!你給我好好記住這兩個衡量標準。”黃廣強向徐亞恆強調了幾句。

“《歌王爭霸》第一期收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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