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設定了桌布和鎖屏之後瞥了一眼薩卡斯基又轉過了頭。
我並不討厭這樣的安靜也不覺得尷尬,正相反,我很習慣這種安靜,也很習慣不說話。
在美國沒有人和我說話,除了我姬友下班的時候路上太黑會給我電話之外,我除了上課沒有任何開口的機會,更不用說是普通話了。
回國的時候有人問我在美國空閒時間做什麼,我發現我也沒什麼好做的。唯一的娛樂是對著電腦打著遊戲,偶爾看著遊戲角色掛機站街,看著人來人往的主城只想到那句&ldo;熱鬧是他們的,而我一無所有&rdo;。
然後我選擇關掉或者a了遊戲,點開文件開始碼字。並不是說我不會累,也不是說我真的是碼字精,而是我覺得好像除了碼字以外我並沒有什麼事情可以幹。
我家條件可以,我也是從小練各種技能出來的。練了七八年鋼琴讓我的手稍微有點變形,但同時也讓我有了碼字的速度基礎。現在碼字已經成為了我生活的一部分,已經成為了不是愛好又比愛好更加重要的東西。再加上我手速很快,碼字也並非是一種負擔。
更像是清空大腦,緩解壓力的一種辦法。
不過還沒說完五百句,我看了一眼手機螢幕,然後再把目光固定在了薩卡斯基的身上。
今天我已經不想出這個山洞了,而且赤犬同志雖然臉色很差又身負重傷,但是依舊把我按在了他身邊。
但如果說是監視的話,他不會幫我擋著風口的。
低低地笑了笑,我掂量了一下手機,在a8驚恐的聲音中直接把手機遞了過去:&ldo;拿著。&rdo;
&ldo;什麼?&rdo;
&ldo;拿著,這是我的手機,重要性等同於我的生命。&rdo;
我輕描淡寫地把手機交給了他,然後看著他有些訝異的表情示意讓他用手指觸碰華為背後那塊指紋解鎖。
手機震了一下,解不開。
廢話。
確認了赤犬下意識用的是哪根手指,我讓他把手機還給我,用指紋解了鎖之後點到了設定,懶得理a8的聲音,切換到了英語介面等著手機轉出英文,點開了指紋解鎖設定新增指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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