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1/5頁)

然後,十四歲的阿雪,決定不去學校了,她透過方律師的幫助,為自己找來許多知名的家教老師。誰規定儲備實力非得買機票飛到國外去。

來比吧,比比看未來誰輸誰贏。

阿雪這麼想著,冷傲一笑,側過頭望身牆邊。

一個比阿飛更像貓的男孩蜷縮在角落,他呆坐在那裡很久了,阿雪瞄一眼牆上的鐘,已經大約有三小時又二十七……八分鐘。

他叫做阿敘,是她從捷運站裡撿回來的。臺灣的街頭無奇不有,不論撿貓撿狗撿小孩,只要存心想要,什麼東西都可以從路邊撿回來。

她尖酸刻薄地想著,咯咯笑出聲。

阿雪看向滿臉青紫的男孩,心裡想的是,臺灣受虐兒的比例會不會太高了一點,社會局到底為百姓做了什麼事?

阿敘的父親是個知名議員,聽說很快就要參選立法委員,沒意外的話,未來他將成為黨中大老。但……那又如何?即便身份顯赫、家世優異,卻留不住孩子的感情。

“家”這種東西,早該在二十世紀末期徹底被消滅。阿雪是這麼想的。

又冷然一笑,她走到男孩身邊,蹲下,視線與他相對。

“你餓了嗎?”她的聲音平板,沒有高低起伏,襯著她缺乏表情的面容,白雪公主的影子早已在她身上褪色,由雪後取而代之。

男孩搖頭。

不吃?他在同她倔強?

哼,她不欠他,想要耍脾氣,換個地方去。

“你後悔了?想回家?我叫計程車送你回去?”她一口氣丟出幾個問號。

提到家,男孩滿眼的憤懣,他抬眼,對上她的視線,絕然道:“我永遠都不回去。”

揚眉,阿雪淺淡一笑,附和的說:“是啊,家能帶給你什麼?愛?關懷?疼惜?照顧?”她越問越想笑,甩了甩頭,又湊近他的鼻子,說:“世界上沒有人必須無條件給你這種東西。你想要什麼,就得親自去爭、去奪、去搶,搶贏了自然是你的,搶不贏……我老早對你說過的,弱肉強食是千百年來不變的定律。”

男孩似懂非懂地看她,她抬高下巴,冷漠而高傲。

“搶?”阿敘遲疑問。

“對,搶。越嗜血的人,越能在這世界生存,而且越暴戾、越狠毒的人越能稱王稱帝,什麼禮義廉恥、四維八德,那是聰明的壞蛋發明出來讓愚笨的好人遵守的,只要所有的笨好人都守住道德,那麼聰明的壞蛋就能理直氣壯地統治世界。”

“你能教我怎麼搶嗎?”阿敘拉拉她的衣袖,表情可憐得像只小野貓。

“你下定決心要跟著我學習?”她用一指挑起他的下巴。

阿敘篤定的目光對上她的雙眼。

她反身站起,揹著他,輕輕巧巧地丟下一句,“想拿大刀,得先把身體訓練得夠強壯,過來吃飯吧。”

望住她纖細背景,阿敘鎮定了未來追隨的目標。

這天,阿雪十四歲、阿敘十歲,阿敘用自己嘴巴證明決心,他吃掉滿滿三碗飯,因為他想要用自己的雙手拿起大刀,砍掉所有傷害他的人。

四年的時間裡,在阿雪的積極訓練下,阿敘變得和她一樣冷酷。

他們用冷漠的目光看待社會,他們把同情心丟進衣櫃,他們有許多家教老師上門教導在這世界生存競爭所需要的知識。可是,沒有人會多費唇舌在他們面前解釋“禮義廉恥”,因為他們的目標是要當聰明的壞蛋,不當愚蠢的好人。

當他們上街,看見路邊的乞丐,會盡力別開眼,並在心裡淡淡想著:這是他們選擇的人生;當發現需要幫忙過馬路的老人,他們想的是“物競天擇論”;當他們買名牌服飾時,把服務員的卑躬屈膝當作理所當然。

通常,他們是不苟言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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