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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已水洩不通的法庭更加擁擠,大家爭先恐後地想親眼目睹這位被輿論渲染為“魔鬼”的德國木匠。在聽證的過程中,雷立透過若干提問讓布魯諾向法庭講述了他的身世、他的生活、他的家庭、他的工作以及他與埃塞多·費奇的交往等等。雷立問他有沒有寫過那些贖金索取信,有沒有見過小林迪的連衣褲,有沒有製作那架木梯,赫普曼對這些問題一一作了否定的回答。 戴維·韋倫茲的交叉取證對法庭內的聽眾而言多少帶一點戲劇性。赫普曼和韋倫茲都是移民,一位來自德國,另一位是猶太族裔。在一戰與二戰之間的那段時期,反德情緒盛行於美國,而排斥猶太人的傾向則在歐洲隨處可見。此刻,這兩個在歷史上嚴重對立的民族的成員對簿公堂,韋倫茲抓住赫普曼曾就贖金金圓券和他來美國前的犯罪記錄對警方撒謊一事窮追不捨,以圖降低赫普曼證詞的可信度,但他最終也無法誘導赫普曼承認他犯有被指控之綁架殺人罪。 作為不通英語的非法移民,赫普曼居住在屬於社會下層的棚戶區,幾位為他出庭的證人都因為曾有過犯罪前科,或參與黑酒生意,或有精神障礙等等,而在交叉取證時被公訴方說成是不可信的,或不夠資格的證人。比如奧維特·卡司特朗和魯易·凱斯分別作證說,1932年3月1日晚上,他們看見赫普曼在安娜工作的麵包房裡。但卡司特朗曾犯過偷盜,而且精神不太正常,凱斯則經常出入於地下酒店。陪審團成員認為,他們的證詞和他們的人品一樣不值得信任。 餐館老闆阿古思蒂·梵亨克於同一天晚上在麵包房附近的加油站看見赫普曼,他還記得赫普曼牽著他的狗。梵亨克也是個喜歡狗的人,他一邊加油一邊和赫普曼聊了幾句關於狗的話題。但阿古思蒂·梵亨克的證詞也不管用,因為他的餐館裡曾倒賣過黑酒。 還有一位叫盧·哈丁的築路工人。1932年3月1日上午他正在路旁挖溝,一輛藍色轎車停在他身邊,車上的兩個人向他打聽到林勃莊園怎麼走,交談之間他注意到車裡有一架木梯和一隻棕色箱子。綁架案發生之後,盧·哈丁曾向警方報告了這一情況,並被帶去林勃莊園,在那裡他確認那架斷掉的梯子與他在車裡瞥見的是同一物件。盧·哈丁在法庭上作證說,赫普曼並非藍色轎車中的兩人之一。但因為他以前曾兩次被拘捕,其證詞同樣不為陪審團所接受。 計程車司機飛力浦·摩西於1932年4月2日晚在雷蒙德公墓附近看見三個人站在一輛陷進泥坑的綠色轎車旁。摩西將三人送到另一條街,他們在那裡上了一輛灰色轎車。但在交叉取證時,公訴方律師迫使他承認,黑暗中他沒有看清三個人的臉,他的證詞自然毫無意義。 被告方也確有幾位極具說服力的證人。普林斯頓大學生本傑�明·�盧匹卡說,1932年3月1日傍晚6點左右,他在林勃莊園附近看見一輛裝有梯子的車,開車的人不是赫普曼。在公訴方的再三追問下,本傑明·盧匹卡承認那人的輪廓與赫普曼有幾分相似。 赫普曼的朋友漢斯·克羅賓在證人席上說,他每月的第一個週六都去赫普曼家。沒錯,1932年4月2日那個週六他也在那裡,和往常一樣,他和赫普曼一起演奏了樂器。還有幾位朋友作證說他們參加了1933年11月26日赫普曼的生日派對。 只有一位筆跡鑑定專家約翰·騰德利,願意為被告方出庭。公訴方的專家們側重的是赫普曼的書寫筆畫與那十幾份綁匪條子的相同點,而約翰·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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