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你的地址和聯絡電話也不需要。只要提出你被丟棄時身上帶的東西來判斷,若證明你的確是他的兒子之後,再安排時間會面。你們彼此的姓名,那個時候再說就可以了,這樣公平吧?”
“前提是你不能騙我。”
“我沒必要撒謊,你也只能相信我。”
他依然用尖銳的眼神看著我,最後勉強點頭。“沒辦法,就相信你吧!不過,要是我很有可能是他兒子,那也不一定要見面吧?到時候要不要見面由我來決定,可以嗎?”
“可以。”
就這樣,我才開始了與他之間的面談。
根據二郎所述,他是在二十四年前的十月二十五日被丟棄的。當時大人沒留下任何一封信,也沒有任何東西提到他的名字。
“這個名字是孤兒院取的,反正取都取了倒是無所謂,只是本來希望有個更好聽的名字。”
他似乎並不怎麼喜歡裡中二郎這個名字。
“你被丟棄時身上穿的衣服,現在還留著嗎?”
“留著呀!畢竟是唯一的線索嘛!不過,我並不想跟父母見面。”
“那是什麼東西呢?”
“一條毛毯,淡黃色裹在身上的小毛毯。然後是嬰兒服、襪子、懷爐……”
“懷爐?”
“不是用過即丟的那種,是燃燒煤油取暖的東西。”
“我知道,是把煤油放在金屬容器裡燃燒的那種吧?好懷念啊!”
母親畢竟是母親,十月下旬天氣已經冷了,把孩子丟在外面,還是擔心孩子會感冒吧?
“然後是日本手染的尿布幾片,和毛線帽,大概就這些。”
“毛線帽?”我再問一次。“真的嗎?”
“真的。”
“是什麼樣的帽子?”
“怎麼說呢?就是普通的圓帽子,摸來摸去已經髒了,原本應該是白色的。”
我心裡直鼓掌叫好,克子的手札裡確實提到一頂白色親手編織的帽子。我佯裝鎮定,不露出興奮的神色,再問他:“其他還有什麼?”
“沒有了。嬰兒身上會有的,大概就這些了吧!”
“嗯。”
不過,帽子是一大收穫。與我見過面的年輕人裡,沒人提到帽子。這時,我確定二郎就是一原先生的孩子。
“請你幫個忙,你剛剛提到的那些東西,可不可以借我呢?這些話我沒對其他調查的物件說過,根據你剛才的說詞,看來你相當有肯能是委託人的兒子,所以請讓我再詳細調查清楚。”
“那倒是無所謂,只是……很急嗎?”
“越快越好。不過還是看你方便,用宅急便或什麼寄給我就可以了。”
他考慮了一下,抬起頭說:“不要用寄的。”
“哦?”
“這東西很重要,我會擔心,還是直接交給你吧!我會再跟你聯絡,再跟你約見面的時間和地點。”
我認為他的擔心合情合理。不容否認的,當時我心裡想的是,至少還能與這青年再見一面。
“那我等你電話囉。”
說這話時,我眼裡一定閃著女學生的矜持與羞澀。第二天起,我便七上八下地等他電話。
當時的我在旁人眼裡,大概就像個喜孜孜地等著男友來電的思春期少女。現在想起來,我都還覺得兩頰發燙。為了準備下次見面穿的衣服,我專程到從未去過的精品店去了。
不久,我接到他的來電。穿上新買的洋裝,我興匆匆地前往約會的咖啡廳。
他把答應的東西都帶來了。大概是擺在櫃子裡,那些東西散發著一股淡淡的樟腦丸氣味。
“可以借多久呢?”
“需要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