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說用殺人來撕裂靈魂,後唸咒將靈魂藏入一件物體之中。若想復原分裂的靈魂這需要進行懺悔,這過程非常痛苦。而若要毀滅魂器,則將它破壞到無法復原。納吉尼這個魂器能認出自己不是原主,那麼其他的自然也能。誰也不知道這幾個魂魄會不會哪天冒出來找她算賬,也就是說這個世界上還有五個對手。滅掉魂器似乎能讓自己變強,就算不考慮這點單為減少自己威脅,剩下的幾個魂器也是必須要消滅的。一個戒指,一個王冠,一個金盃,一個掛墜盒,還有一本日記。都被湯姆藏到了不同的地方,希望這些傢伙沒有長腳自己跑掉!
朝風也沒著急行動。就現在的情況她也快不起來。雖然殺掉納吉尼之後強大了不少,但原主本來受到的創傷卻一直沒好。原地養傷,好了大約三分之一,朝風才離開了森林。養魂珠這東西是越使用,能力越強大。之前療養效果很讓朝風抓狂,現在的效果已經十分理想。所以朝風也放心的離開了森林,走到城鎮裡面去了。在一塊破森林裡面呆了快兩年,她都無聊到快長苔蘚了!
這裡是80年代的英國,朝風熟悉無比,她在李舜涓那一世曾今在這裡定居過。朝風也是一時心血來潮,跑到曾經定居的地方去看看。一棟簡單平凡的小屋,這裡自然沒有任何李舜涓的蹤跡,也沒有一個叫綠萍的漂亮小女孩。
這個家,是屬於一對牙醫夫婦的。現在他們正在不遠處的診所上班,家裡留了以為約莫三歲大的小女孩看家。小圓臉,大大的褐色眼睛,頂著一頭過度濃密的捲髮,埋頭在一本《牙醫學》中,上面全是密密麻麻的蝌蚪文字。
“能看懂嗎?”
小女孩抬頭盯著朝風不轉眼,把書合上嘆了口氣,越帶諷刺的說,“我想沒人會指望一個三歲的小女孩會看中這些玩意兒。”
朝風只是喃喃自語,並沒指望小女孩會回答。自從她飄出森林之後,已經這樣幹了很多次,沒人看的見一個魂魄的,也沒人搭話。這女孩,是個例外!
“那裡為什麼還抱著這本書看到如此認真!”
“我還以為你要問我‘你看到我?’之類的廢話,然後逃走呢”,小女孩模仿了一個吃驚的動作。“既然要看就要認真,雖然不知道書裡說的什麼,權當認字。”
“你可以看些有趣的書,”朝風看了看四周,這裡好像是大人的書房,沒什麼適合小孩子閱讀的書籍。“那本百科全書也比你手上這本強。”
小女孩搖了搖頭,“那本我都會背了!”
似乎沒了看書的心情,小女孩合上書。眼睛一眨不眨的盯著書本,書本自動合上,隨後飄了起來,回到了它原來的位置。書架的第二層。
“好吧,這解決了我的一個疑惑,你是怎麼拿到書的。”看來這是個會魔法的小孩。
“你讓我很驚訝,你是第一個不怕我的人,或者說幽靈。”小女孩歪著她那顆蓬鬆的腦袋,用很認真的語氣說,“爸爸媽媽知道我有魔法的時候是挺開心,但是我知道他們私底下都很怕這種力量。幼兒園的小孩、老師完全把我當怪物,可我知道不是,我是個女巫。”
“你會是個很出色女巫的!”
“我叫赫敏格蘭傑!你可以叫我赫敏”小赫敏鄭重的說道
“你可以叫我朝風!”
“名字有點奇怪,不過我記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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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 3
赫敏是個非常可愛的小孩,非常聰明,安靜不鬧騰,聽話懂事。這可能是每個父母想要的天使寶寶。赫敏的父母都是牙醫,這二人正在為新開的診所忙碌,無暇顧及女兒。朝風覺得,也許正是赫敏如此懂事,她的父母才能這樣把她一個人丟在書房裡自己出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