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部分 (第3/5頁)

思,白狼再狡猾,反應再敏捷,這個時候也該身首異處了。

小歌沒說話,白狼傷勢不輕,御風也好不到哪去,只是御風著玄色衣衫,血染在上面也什麼看不出來,因此看著跟沒事人似的,可她並不是靠眼睛來判斷一個人是否受傷,遠方傳來的血腥味讓她的心裡總是有點慌,雖然她很清楚,御風死不了。

白狼最終還是倒下了,失血過多怎麼都不肯偷襲,被御風一拳敲暈了,沒了狼王,狼群雖然沒退,但總算沒再玩命的進攻馬場了。

白狼被御風給關進了鐵籠子裡,但外面的狼群應該會選出新的狼王來,問題還是沒解決,小歌便想去跟白狼談談,想了想,走之前問御風:“你準備如何處置狼王?”

御風回道:“馴為坐騎。”

小歌怔了下。“大白天你怎麼就做起夢來了?”

御風不以為意:“狼雖非狗,但猛獸以強者為尊。”

小歌嘴角噙著笑道:“哦,你還想當狼王?”

“我是人,怎會去當勞什子狼王,我只是想要它做我的坐騎。”

“我勸你還是算了。”

“為何?”

“那頭狼,若我沒有猜錯,它應是巫禮殿用秘法馴養的戰狼與北方冰原的一種叫冬狼的狼形異獸的雜交後裔。”

“那又如何?”

“它雖是狼,但它的智力不比人差,或許還在人之上,你完全可以將它當成人來對待。”而但凡是個正常人,都不會高興給人當奴隸。

御風疑惑:“不亞於人的智力?怎麼可能?”

“巫禮殿有特殊的秘法可以賦予馴化的動物更高的智慧。”小歌道,十巫各有手段,巫禮專門與野獸打交道,自然在這方面投入了大量心血,創造出怎樣的奇蹟都不足為奇。

御風想了想,道:“若馴服不了,我便殺了它。”

正抬腳要離開的小歌聞言不由放下了腳,眉頭緊皺,御風見了,立刻改口道:“放了,它實在不願為我所用的話,我便放了它。”

“這還差不多。”小歌滿意道,若是狼王是御風的敵人,御風將它給殺了倒也罷了,但狼王與御風,並不是敵人,如今對峙也純粹是為了爭奪食物,御風想要保住馬場,狼王需要馬場中的家畜做為族群的口糧,讓族群可以繼續遷徙。在小歌看來,兩者並不是完全沒有商榷的餘地,沒必要殺狼王,那樣一頭狼王,千年難得一見,若是殺了,不免可惜。

小歌想與狼王溝通,但狼群卻已經休息夠了,對馬場發動了前所未有的猛烈攻擊,真正豁出命,不惜一切代價也要拿下馬場。看得小歌不由挑眉,狼王在狼群中的地位真高,狼群如今這架勢分明是為了救回狼王,之前為了食物,狼群都沒如今這般不惜一切。若是狼王可以商量的話,也不是不能解決,奈何狼王醒來後壓根沒有商量的意思,讓小歌頗為頭疼,難道真要用巫姑殿的術法。

在小歌猶豫時,天際忽然傳來了規律的號角聲,狼群聽了後,遲疑了下,最終還是撤離了,馬場中的眾人不由抬頭,夜空中,一名容顏絕美的藍衣女子腳踩雪白大雕自天而降,宛若九天而降的神女,令人目眩神迷。

御風看了看雪羽背上的嬰,再看了看花痴的走神的小歌,頓時恨鐵不成鋼的道:“夫人你幾時能改改花痴的毛病。”花痴也就算了,怎麼還男女不論?

小歌無語道:“夫君你不覺得很美嗎?”

御風道:“再美也沒你美。”

雖然知道對方的恭維,但小歌還是很受用的道:“那是自然,”

自戀,御風無言腹誹。

“不過夫君你倒是挺厲害的,竟然能對嬰無動於衷。”小歌忽道,十巫未必個個絕色,但不論男女必然出類拔萃,宛若驕陽般耀眼,世人被他們吸引目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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