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華,你下首歌,想跟杜雪嵐合作?”
關於《眉飛色舞》的合作談判才剛剛展開,徐正華就忽然接到了何建良打來的電話——而且時間掐的特別好,一點整,徐正華正好會回到宿舍的時候。
只因為杜雪嵐的管理人,是何建良在小島唱片的頭號大敵。
這幫人,內鬥技能真都是點滿了的。
撒謊毫無意義,徐正華坦率承認,“是啊,我覺得那首歌會比較適合雪嵐。”
“其她人不行嗎?公司裡還有幾個女歌手,實力也都是有的,雖然沒有杜雪嵐紅,但小菁跟你合作之前,不也是什麼都沒有?現在又如何?所以對你來說,這是無所謂的不是嗎?實在不行,你相中誰了,我去把她簽過來!”
他態度誠懇。
語調甚至微微的帶了一絲謙卑。
“只是剛開始談而已,還不一定談得成談不成,我目前是覺得雪嵐比較合適這首歌罷了,何總,你沒必要那麼緊張吧?”
“我跟他不和,你知道的。”
忽然就語調低沉起來,似乎隱含威脅了?
呵!
“我說過,只是剛開始談!”
徐正華語調隨意,“何總,你明白我的,我這個人……比較任性。”
電話那頭,何建良沉默片刻,說:“小菁的專輯,你會參與嗎?我記得你們關係很好,當初她跟你站到同一陣線,來威脅我來著,當然,你們成功了!所以,你會給她寫新歌的,對嗎?”
尼瑪,變得真快!
果然態度也沒有多麼堅決!
所以碰了一下就馬上縮回去了,馬上無縫銜接開始打人情牌了?
本來就是如此,創作人雖然大多都會習慣於跟某一個或某幾個歌手常年合作,但理論上來講,只要是沒簽相關的長期合作協議,那麼,沒有人能夠限制一個創作者下首歌跟誰合作。
“當然!小菁是我朋友,好朋友!”
徐正華刻意在那個“好”字上強調了一下重音,“但專輯還早,接下來我想再給她做一首單曲。”
電話那頭,何建良似乎是鬆了口氣的樣子。
聲音裡開始帶笑意了,“那太好了,那我可就等你的新歌了。”
“沒問題!對了,何總!據我的經紀人管姐回來跟我說,劉總剛見到她的時候,態度可不是多好!管姐甚至說,這很可能就是暫時沒談成的關鍵原因!可見你最近是沒少給人家氣受啊!你何總是痛快了,我這可是跟著你吃了掛落啊!得算你欠我一瓶酒了!”
何建良哈哈大笑,異常爽朗,“沒問題!我欠你的!”
…………
關於《眉飛色舞》的談判,並不算順利。
管玉蘭代表徐正華,陳邦道代表杜雪嵐,一起去見杜雪嵐在小島唱片的管理人——那位與何建良相當不和睦的劉總。
對於兩人要合作徐正華的下首作品,那位劉總沒有絲毫異議。
《短髮》正在越來越紅,何建良正在越來越得意,他都看在眼裡,他巴不得徐正華願意跟自己管理之下的藝人合作。
對於《眉飛色舞》這樣一首舞曲,他也同樣沒有什麼異議。
杜雪嵐簽在小島唱片的合約,只剩最後一張新歌加精選,對於現在的他來說,把這張王牌儘量的留在小島唱片,才是第一訴求。
只要杜雪嵐自己想做,歌又不至於離了大譜,他不會投反對票的。
但是,在徐正華的版稅分成上,雙方的心理價位,卻存在著一定的定位差距。
管玉蘭為徐正華的詞曲編曲和製作,開出了15的價碼。
其中詞曲10,編曲1,製作人4。
這個價碼,很高,對於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