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很好!這首歌太棒了!”
何建良手裡捧著《把耳朵叫醒》的總譜,笑得幾乎合不攏嘴,對坐在沙發上的管玉蘭說:“正華出手,果然不同凡響啊!我雖然不是內行,但好歹還算能認音符,這首歌拿給小菁唱,那是絕對合適!會火!一定會火!”
說著,他放下譜子,又忍不住深情地看了一眼,然後起身衝沙發區走過來,笑著,“所以,玉蘭你這次帶著律師一起來,是想咱們直接就把合同談出來?”
坐在另一邊單座沙發上的江亮筠繼續不置可否,把話語權完全交給管玉蘭。
管玉蘭笑著,拿出另外一份預備好的檔案,“有這個意思吧,何總您看看這個,看看有什麼不同的看法沒有。”
“哦?哈哈,你們把合同都準備好了?”
他笑著過來坐下,接過合同。
在過去,合同初稿一般都是用唱片公司這邊的制式合同,而且幾乎所有唱片公司的基本原則就是,輕易不會同意用外面的合同做底稿的——自己家手裡的稿子,是多年一點點折騰出來,連一個字都不大願意改,因為那是最能維護自家利益的,只會給對方挖坑。
但對方的底稿,就可能留著什麼看不見的陷阱。
但哪怕禮貌性的,也還是要看一眼的。
於是他翹起二郎腿,下意識地就想簡單翻一翻,然而入目第一眼,他就不由得一愣,下意識地往回找剛才略過的東西,又是一愣。
甲方:正華音樂?
他皺起眉頭,足足好幾秒鐘,臉色才刷的一下慘白。
忽然用力地晃了晃手裡的合同,抖得那紙嘩啦嘩啦響,他又驚又怒,“你們什麼意思?正華音樂?版權共有?”
小島唱片昨天才剛剛把母公司西坡唱片那邊給硬頂回去!
為了搶到徐正華的歌手約,周總也算是豁出去了,應該是做出了幾十年職業生涯以來最有魄力的一次壯舉——他頂的可是母公司的蔡卓群蔡總!
西坡唱片好不容易才答應不會插手的!
結果這……這不是拿自己當猴耍嗎?
管玉蘭耐心解釋,“正華音樂是徐正華剛剛註冊成立的一家唱片公司,暫時就算是個獨立廠牌吧,但目前還什麼都沒有。”
何建良心念電轉,“那正華的唱片約?”
“哦,還在東方之星。”
何建良忽然就鬆了口氣,感覺腦子一下子就又恢復了清明——剛才都覺得一股熱血上湧,腦子一下都快炸了。
但是轉念一想,他忽然就又明白過來了。
“啪”的一下把手裡的合同往茶几上一摔,他當即拂袖而起。
現在徐正華的唱片約很可能的確還在東方之星,但現在連正華音樂都有了,徐正華那小子擺明了是想大幹一場,他還會把唱片約籤給別人?
區區三百萬的違約金而已,東方之星不願意放人,那就直接砸錢就是了,這筆錢現在的徐正華完全掏得起——他媽的,昨天剛給他完成了一筆大額結算!
不用想了,這就是在拿自己當猴兒耍!
“不可能!絕對不可能!我們小島唱片絕對不會跟任何人分享版權,就算我們同意,西坡唱片也不會同意!”
他怒不可遏,說出話來的語氣,斬釘截鐵。
而且說完這句話之後,他還站在那裡,俯視過來,一臉兇惡,“管小姐,你們這麼弄,是不是太過分了?之前我一次一次又一次的問,徐正華都把話說的模稜兩可,非得說等你回來才能談,結果在這兒等著我呢是嗎?”
“徐正華自己開始玩廠牌了?開什麼玩笑!是誰給他注資的?東方之星?啟明星?泰山?長城?華歌?肯定不會是西坡唱片!”
管玉蘭無語地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