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她發現她的襯衫纏在被單裡。她跪下來往床鋪底下找尋她的胸罩。他連忙捱過去,以便看清她在半空中搖擺的臀部。
「它怎麼會到床鋪底下去的?」她嘀咕,把胸罩從它的藏身處拖出來。
「用爬的。」他建議。
她朝他咧嘴一笑,然後往四下張望。「我的褲子在……」
「客廳。」
她走進客廳,開啟一盞桌燈,正在抖開她的長褲時,山姆趿著一雙球鞋,一絲不掛地走進來。曉薔沒有費事戴上胸罩,但穿上內褲,然後套上襯衫和長褲。山姆穿上牛仔褲,然後坐下來穿球鞋。
「你要去哪裡?」她問。
「送妳到妳家門口。」
她正要說不必時想起確實有那個必要,至少暫時有。她穿上鞋子,把胸罩塞進皮包裡,然後拎起她的購物袋。
山姆從槍套裡抽出手槍握在右手裡。「把妳的鑰匙給我,跟在我的後面。」他說。
她從皮包裡掏出鑰匙鏈,挑出廚房門的鑰匙遞給他。
雨停了,夜晚的空氣溫暖而潮溼。蟋蟀唧唧地鳴唱著,街尾的路燈散發著朦朧的光暈。他們穿過兩個車道,步上通往廚房門的臺階。山姆把手槍插在褲腰裡,用鑰匙開啟門鎖,把鑰匙還給她,然後又掏出手槍。他開門,伸手進去開啟電燈開關。
他咒罵一句。燈光照亮屋內被破壞的景象使曉薔傻了眼,接著她一邊大叫:「『布布』!」一邊企圖越過山姆衝進去。
他伸出手臂攔住她,轉身擋在門口。「去我家打電話報警。」他吼道。「快去!」
「但是『布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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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去!」他吼道,把她推下臺階,然後轉身走進屋內。
他是警察,她必須信任他。她跑回他家,進入廚房,因為她知道那裡有支無線電話。
「妳從哪裡打來的?」警察局的值班人員的聲音幾乎可以用冷漠來形容。
「呃,隔壁。」曉薔閉上眼睛。「我是說,我在隔壁鄰居家打電話。我家被洗劫了。」她報出她家的地址。「我的鄰居是警察,他正在搜尋屋子。」她一邊講電話,一邊走到前陽臺,注視著車道對面,現在她家有兩扇窗戶透出燈光。就在這時,她的臥室燈亮了。「他有搶——」
「誰有槍?」值班人員的聲音突然警覺起來。
「我的鄰居!告訴警方,如果看到一個沒穿上衣的持槍男子,千萬別開槍,他是他們的自己人!」她做個深呼吸,她的心跳得好厲害。「我要過去了。」
「不要!小姐,千萬別過去。如果妳的鄰居是警察,不要妨礙他。小姐,妳在聽嗎?」
「我在。」她沒說她在聽。她的手在發抖,使話筒撞到牙齒。
「繼續講電話,小姐,好讓我能告訴線上警網最新狀況。他們已經有人在前往妳家的途中,再過幾分鐘就會抵達,請耐心等候。」
她沒有耐心,但有理智。她在陽臺等待,目不轉睛地望著她家,淚水滑落她的臉頰。山姆正在搜尋她的屋子,每進一個房間都是在拿生命冒險。她不敢去想「布布」。值班人員繼續說著話,但她早就沒在聽了,只是不時發出一點聲音讓那個人知道她還在。她聽到警笛聲從遠方傳來。
山姆走到廚房陽臺上,臂彎裡夾著「布布」。
「『布布』!」曉薔扔下電話,奔向他們。山姆讓她抱走貓,然後把槍塞進褲腰。
「犯案的人沒有逗留。」他說,伸手攬著她的肩膀,催促她走向他家。
有了不滿的「布布」平安地在她懷裡,她開始堅持立常「我想要看」
「還不要。先讓鑑識人員進去,他們也許可以找到線索讓我們知道那個狗雜種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