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 (第2/4頁)

孩兒的話瞳孔一陣收縮,倒並不是因為女孩的聲音甜美、溫柔,而是因為他聽到了一個時間。“什麼!我昏迷了七天?”李煜也顧不得其他,立刻叫了出來。身子一動想要下床來。

“啊——!”鑽心的疼痛使李煜瞬間恢復了一絲清明,強忍著小腿骨和手臂骨上傳來的劇烈的疼痛,睜大著眼睛看向女孩。確實也是,如果真是那樣的話也不急在這一時了,他們要走的話應該早就走了。

女孩兒見李煜的動作也是嚇了一跳,連忙走過來說道:“哎呀!你不要亂動嘛,你的骨頭雖然已經接好了,但是你亂動的話了還是會一不小心折斷的。傷筋動骨都100天呢,更何況你手臂骨和小腿骨都折斷了呢!隨便亂動怎麼行呢?要是傷及經脈就不妙了。”說這女孩將它弄回了原來的位置。

“對了,我還不知道你叫什麼名字呢?”女孩兒隨手扯過一張椅子坐在床邊問道。

“呵呵,我名叫李煜。你的名字呢?美女。”李煜也不是一般人,經過剛才的激動也就恢復了過來,心性倒也不是一般的好。

女孩微微一笑,兩個大眼睛變成了兩個彎彎的月牙兒,說道:“我的名字叫宋寧。”

“咕~咕~”宋寧的話還沒有說完,就被李煜肚子的響聲給打斷了。李煜聽見了這聲,響聲頓時無地自容,這臉可就丟大了。

宋寧得臉上沒有一絲的尷尬,只是笑了笑說道:“餓了吧?現在正好是晚飯時間我去給你盛點飯來。呵呵,你這次可有口福了。”說著,宋寧也不等李煜回答,就向門外走去了,走的時候順帶把門也給帶上了。

李煜看著宋寧從眼前消失,你也陷入了回憶中……

李煜是一個苦命的孩子,自從他開始懂事起,他就每天過著千篇一律的生活——早上六點起床,每人發一個饅頭做早飯。然後開始一天的工作——要飯。然後天黑了才回去,要到這個錢多的,有飯吃。要到的錢少的或者根本沒要到錢的,不但沒有飯吃,而且還要等著老闆的一頓暴打,說是老闆其實就是一個要飯的頭頭而已。就這樣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李煜本以為自己其他的人一樣,一生中沒有光點,就那樣每天要飯,每天吃飯,每天打人和被人打,就這樣一直到死。

可是,在李煜八歲的時候生命中的第一個轉折點出現了——那是一個白雪皚皚的冬天,衣著單薄的小李煜蜷縮的靠在在一個房子的牆上,想要獲得更多的溫暖,但是似乎沒有用處,冰冷的寒風好像無處不在,無論小李煜躲在哪裡那單薄的衣著總是擋不住那裡面的寒風。這天,很冷。冷得讓人難以忍受。小李煜明顯得感覺到,自己似乎離死不遠了。唯一能夠讓小李煜感到溫暖的只有那冬日的暖陽。

是一個黑影將暖陽擋住了,小李煜不禁抬起頭來去看那個黑影的主人,可能是因為正好將陽光擋住的原因吧,小李煜完全看不清楚那個人的臉,但是他卻看清楚了那個人的眼神,她是一個女孩,他的眼神中充滿了單純,憐憫。那雙眼睛看著他,讓小李煜不禁顫了顫,趕忙低下頭去,不敢再去看那個女孩的眼神。伸出了手說道:“你好可憐,跟我走吧!不說別的,至少能讓你吃飽飯了。”

小李煜迷茫的看著那個女孩,其實他在看那個女孩的衣著,普普通通沒有特色,一般的家庭都能買得起,只有脖子上掛著一條水晶項鍊,小李煜只是看了一眼便知道那個東西價值不菲。在心裡掂了掂,終於小李煜咬了咬牙,伸出手搭在那個女孩兒的手上,女孩會意的一笑。用力一拉,將坐在地上的小李煜拉了起來。小李煜看著女孩,女孩兒也看著他兩人俱是會心的一笑。天真爛漫的笑容永永遠遠的刻在了小李煜的心中。

其實,小李煜考慮的並不是周到,雖然小女孩脖子上掛著一條價值不菲的項鍊,但是並不排除這條項鍊是小女孩家祖傳的。而且一個小女孩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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