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部分 (第3/5頁)

當天的晚上,於與非便帶著行李上了前往華盛頓的飛機。

下了飛機後,已經是晚上八/九左右,於與非打車前往華盛頓大劇院的附近,隨便找了家酒店住了下去。

手機設定好鬧鐘,於與非沉沉的睡去,難得的睡了一個安穩覺。

第二天早上九點,於與非洗漱完畢,換好衣服,帶上房門卡,直接就出了房間。

下到酒店二樓,在酒店內隨意吃了點東西,正準備要走,卻聽見旁邊的座位上有人在討論著什麼。

“你說這次選配角角是真是假啊?不會又是內定吧?我是不想來的,但經紀人那邊就是推不掉,有夠煩的——別又白跑一趟。”

“是又如何?你我都清楚劇院片大都是內定,主角肯定是劇院方,配角……或許有機會吧。”

“那些大劇院要求太高,選角要求太多,即使有機會我也總覺得沒底氣。”

“龍套沒太多要求,不過我想你是不會願意的。”

“呃……”

“所以說,別想太多,吃了飯就去試試,能行就行,不行也別不甘心。”

“主說過,付出才有回報,去試一下總不壞事,真要不去,經紀人也會失望的。”

聲音不大,於與非卻聽得清清楚楚,心想遇上同行了,便回頭看了一眼。

兩名都是年輕人,一者二十二三歲,棕發藍眼,相貌並不算特別出眾,但卻看著讓人十分順眼、心暖,是個實打實的暖男,另一人卻是認識的,正是上回來劇院挑釁的瓊斯·道格拉斯。

這二人談話,顯然是以那暖男為主,瓊斯顯然很尊敬那位暖男。

看著那似乎時時刻刻都帶著微笑的臉,於與非只覺得有些眼熟。

再仔細一想,這人似乎就是那日羅恩評論師說的後起之秀之一,加爾聖。

於與非到底不是笨蛋,知己知彼這個道理他還是懂的,戰略上的蔑視、戰術上的重視,這是大多數人都懂的道理,所以這個世界那一小撮年輕的天才演員們,他都詳細瞭解過。

加爾聖·羅德華,現年二十三歲。

猶他州鹽湖城人,家庭條件不錯,父母都在同一家高新企業擔任中級以上職位。

或許是受到父母的影響,加爾聖也是異常虔誠的天主教徒。

他那一身讓人舒服的氣質,也許就是在宗教的薰陶下養成的,這對他日後演出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動——加爾聖陰錯陽差所出演的第一個角色,就是一名教徒。

他幾乎就是陪朋友去視鏡結果自己卻被選上的實列!

那名教徒,幾乎就是他的本色出演。

雖然只是一名配角,但這也讓加爾聖一舉成功、小有名氣,那時候的他才十六歲。

但顯然,加爾聖沒有被成功衝昏頭腦,原本學繪畫的他,轉而系統的去學習演戲,最終在十八歲的那年,成為一名專業c級的演員。

而現在,加爾聖是b級。

於與非所統計的後起天才中,唯一的b級,剩下所有人,大都是a級。

由此看來加爾聖似乎是最弱的,但於與非卻並不這麼看。

在看過幾名天才的片子中,給於與非壓力最大的始終還是趙鳳翎,強大到簡直讓人生不起同臺的勇氣,而剩下的人雖然也有不小的壓力,但於與非卻覺得,自己要是面對的話,應該能抗得住。

唯獨這位加爾聖,於與非有些拿捏不準。

他太純淨了,無論出演主角或是反派,他都純淨到讓人印象深刻。

一個純淨的反派,有著天真的笑容,卻幹著最殘忍的事情,那天真與純淨,在一瞬間就變成了讓人無法忘記的恐懼。變/態到讓人寒毛直豎。

而純淨的主角,在種種困難中依舊流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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