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戴了一幅墨鏡的姑娘,以體育館東門為背景的照片。
另兩張圖片分別是擷取以上兩張照片上林可憐和那個酷似林可憐的姑娘的面部,再放大到同樣大小的圖片。
報紙的二、三、四版,才是正文。
總計三版的篇幅詳細地報道了早一天的Y市日報中曾報道過的,上週六滙豐珠寶行發生的劫案,和林可憐演唱會時的最後環節,林可憐和一名幸運觀眾同臺對唱的詳細經過。
最後指出,第二張照片上的那個男青年,就是珠寶行劫案中的那個神秘的飛車英雄,同時也是演唱會時登臺和林可憐同臺對唱的那個幸運歌迷。
那個坐在飛車英雄騎著的腳踏車後面的姑娘與劫案中曾被劫匪劫為人質的那位姑娘是同一人。
縱觀全文。沒有出現過任何猜測那位姑娘就是林可憐的字眼,也沒有出現過任何猜測飛車英雄和那位姑娘之間關係的字眼。甚至,除了林可憐之外,那位飛車英雄和酷似林可憐的那位姑娘的姓名不曾出現。
但是,這已經足夠了!
報紙發行才半個小時,國內最著名的論壇上的一個貼子的點選量就已破千萬。那貼子的標題是“林可憐是大家的!”
林可憐的簽約公司華光傳媒的官方網站,也已被急於知道真相的林可憐粉絲們給擠爆。他們迫切地想透過官方答覆知道那個姑娘到底是不是林可憐。
報紙發行一個小時以後,幾乎所有的網路媒體都轉載了這則報道。並且,各大網路媒體的日流量都創下了新高。
報紙發行三小時後,已有上萬急不可耐的狂熱粉絲集中到位於S市的華光傳媒總部,舉著標語,高喊著口號求真相。
報紙發行五小時後,有狂熱粉絲透過網路上的熱點論壇聲稱,如果林可憐真的心有所屬,名花有主,他就要登上他所在的那個城市中的最高的那幢建築的頂部,表演一次空中飛人。
街頭巷尾,到處可以見到圍成一圈交頭接耳熱烈討論那則訊息到底是真是假,辯論林可憐是不是名花有主而爭得面紅耳赤的人們。
各大網路論壇,自然少不了各種漫罵、辯論、爆料、探討、分析、總結。主題無非是與林可憐和Y市都市報的這則報道相關的種種。
各大即時通訊軟體,圍脖等網路資訊交流平臺上,充斥著各種各樣的連結,只要有人點進去,無一例外都是轉載自Y市都市報的那則新聞。
全國各地,因為林可憐,人們自發組織起來的,未經有關部門批准的非法示威遊行更是多達數百起,引發了相當嚴重的社會治安問題。
總之,這一天,全國人民沸騰了!
每接一個電話。虛弱無力並且很受傷中的周良都要耐著性子解釋,這一切只是個巧合。不管他心裡有多麼懷疑林可和林可憐根本就是同一個人,
他敢認嘛?認了就是全民公敵啊!
呃,別小瞧周良了。如果有確鑿的證據證明林可就是林可憐的話,他還是敢認的……
對周良來說,只是種種證據表明,林可無限可能的等於林可憐。但是,畢竟還沒最終證實不是?他是一個嚴謹的人。嗯,就是這樣。
晚上八點,Y市第一人民醫院某病房。
“無聊!”
忍無可忍的周良,摁下了手機關機鍵,將手機扔往一邊,決定徹底斷了與外界的聯絡。
“不就一妹子嘛?想泡就泡,能泡就泡嘍!值得全國人民這鬧騰的?”
合上早已沉重不堪只想親密擁吻對方的上下眼皮時,已經兩天一夜沒睡的周良喃喃了一句,終於進入了夢鄉。
第一百二十七章 升級了
東方剛露出一抹魚肚白,輕紗般的朝霧還沒有散盡,便有輕靈的鳥兒在住院部外枝繁葉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