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了跟沒說差不多……
但即使如此,這已經是非常激進的法家言論了。
想在這個基礎上,再進一步,毫無疑問,需要漫長的輿論準備和造勢。
這個週期,起碼也是以十年為單位計算的。
所以,劉徹只能無奈的將這個問題先放在一邊。
不過,在現有的商業稅收基礎上,做些文章還是可以的。
尤其是,擅權的操作空間很大。
“大不了,逼急了朕,朕丟掉節操去學劉彭祖,把擅權都換成朕的人!”這樣一想,劉徹的心裡才稍微踏實了一些。
但這也只是最終逼不得已的下策。
中國畢竟不是西方歐陸那樣的貴族領主的分散式王國制度。
中國是一個大一統的中央帝國。
所謂船小好調頭,所以,很多西方人能玩的把戲,在中國是行不通的。
中國這個龐然大物,任何的改變,都將影響幾千萬人的生計未來。
所謂牽一髮而動全身,就是這麼個道理。(未完待續。)
第六百四十一節 廟算(3)
思來想去,劉徹覺得,這車船稅和礦稅,還真的是必須收。
不開闢這個財源的話,未來,戰爭一起,國庫立刻就要跑耗子了,那還打毛?
但具體怎麼收,還是要講究策略的。
打仗要講師出有名,殺人要論法而罪,收稅自然也要有個依據。
跟打仗一樣,徵稅這種事情,只要統治者想徵,那永遠能想到藉口。
劉徹只是微微一想,立刻就想到了一個絕妙的藉口——“朕皇祖高皇帝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重租稅以困辱之”。
這個藉口真是高大上的不行!
雖然現在民間,幾乎沒有人鳥這個命令了。
就是在長安城裡,也多的是排場比擬列侯的商賈,在光天化日之下,當著官差的面,穿著上等蜀錦,乘著黃金珠玉裝飾的豪華馬車,堂而皇之的出入市坊的商賈。
關東那邊就更誇張了。
有商賈出行,居然以前驅開路,呼嘯僕從數百,讓人幾乎以為是某位諸侯王在巡視國土……
但,劉邦的命令,就是祖宗制度,堅持祖宗制度,永遠是沒錯的。
所以以此藉口,加徵車船稅和礦稅,是可行的。
在朝議上也很容易透過。
但問題是,劉徹擔心,下面的人亂來,亂加徵,亂攤派。
雖然說,漢律有規定:擅賦斂者,罰金四兩,責所賦斂償主!
但天朝九十年代還三令五申,不得加重農民負擔呢!
收稅這種事情。在資訊化時代沒來之前,民眾和國家無法藉助快速便捷的網際網路監督官僚之前。人家愛怎麼玩,怎麼玩。
就算偶爾有幾個倒黴蛋撞到上面的巡視者手裡。區區罰金四兩,毛毛雨。
更何況,去幹這種事情的,永遠都是小貓小狗,真正的指使者,都是衣冠楚楚的坐在雅室之中,一副不食人間煙火模樣的道德君子。
所以,必須防止這個政策最終變成了害民之策。
劉徹思前想後,覺得有必要上一個起徵點。
就像後世的個人所得稅。某個級別之下,一律免收稅賦。
譬如說,只有五輛馬車或者牛車之下,兩艘商船以下的商賈,就可以不用交稅了。
具體如何操作,還是進行調查一下,確定起徵點的。
但這樣做是不會錯的。
限制大商人、大地主,扶持中小商人和中小地主,這永遠是劉徹不變的策略。
透過這樣的類似起徵點。將中小商人排除在外,而將矛頭直指大商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