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子味道很重,慢慢的倒把大半塊吃了下去。
她讚許地託著腮看我:“蝶舞真是懂事,姐姐一點便都明白了。”
“姐姐,你也吃點。”筷點才伸出,我猶疑了,鶯歌夫人,她喜歡吃的口味又是哪種,我在這關鍵的時候,居然給忘記了,蝦卷看著漂亮,可萬一她不愛吃蝦呢,燒賣裡頭裹著的餡子,一時右看不明白,結果一隻手停在半空不上不下的。
“這道杏仁酥是王爺最愛的。”她才說完半句,我已經夾起一個遞傳給她,“我一直不愛吃杏仁,妹妹想必也還記得。”糟糕,我的動作是不是稍微快了一點,她說的每句話,每個字,我怎麼覺得都是陷阱來的,“後來,跟著王爺多吃些,倒是慢慢喜歡上杏仁那微苦的味道,而且太醫也說,杏仁補身,對身子骨是大好的。”
我看著她慢條斯理地吃下小塊的杏仁酥,後背上覺得涼颼颼的,才過招這麼幾句話,差一點,差一點就露出破綻來了。
好險。
捕紅 第二卷 第三卷 25:愛妾
“夫人,王爺回來了。”這個叫鈴兒的丫鬟急匆匆地跑進屋子,湊到鶯歌夫人的耳畔低語道,低語是一種習慣,倒並非是為了避著我,至少我還是每個字都清清楚楚地聽進耳朵裡去,“正在前頭更衣,夫人要不要理一理妝容。”
“好。”鶯歌夫人緩緩起身,在我手背上一撫而過,“妹妹,你慢慢吃,我換件衣裳再過來陪你。”
我是一口食物正半咽在喉,說不出話來,她倒是風姿搖曳地走了,留下我,還有兩個面生的丫鬟木頭人似的站著,這要是王爺先過來,瞧見個陌生人坐在愛妾房裡,還不知是什麼反應呢。
愛妾。
取掉愛字,只有一個妾。
好聽的稱謂,鶯歌夫人,不過是因為她不是王爺的大房,再寵再喜歡,她的身份永遠是比正室矮下一個頭的小老婆。
不過,她比尋常人幸運一點,清平王爺的正王妃已經去世好幾年,上頭沒有大的壓著,雖然名分上不太好聽,其他的也就都差不多了。
不過,有件事兒很明顯,正牌的王妃絕對不會因為王爺下朝歸府而要去特意換一身衣衫,畫一個更美的妝,她還是走的以色侍人的老路子,而我呢,便是她世間唯一的親人,因為父母都不在了,選擇投奔親姐而來,開始寄人籬下的日子。
在總捕司的最後一日,我想起要緊的問題,趕到顧連山面前,直言道:“顧大人要我冒充的便是花蝶舞對不對。”
他從滿桌的案卷中,抬起頭來,靜靜望著我,像是早就猜測到,我會來問。
“如果,我能冒充花蝶舞,那她本人又在哪裡?”
顧連山將手中的毛筆擱置下來,沉聲道:“我以為你早該想到答案的,不是嗎。”
我腦中轟地一聲,其實開口問之前,我已經隱隱瞭解,想聽的不過是個確切的答案,他沒有給我答案,卻給了我一個落實。
我安靜地從他辦公的屋子退了出來,不需要再問得更加詳盡,問得太多,難受的怕是隻有我一個人而已,白蘇岸其實一直站在門口,看著我進去,又看著我退出來:“小莫又才抄好幾張,我念給你聽聽,那麼多的材料,想要囫圇吞棗地全部背下去怕是來不及了,能多看一分是一分。”
他站的是風口處,寬大的衣衫被風吹得獵獵作響,顯得他整個人更加瘦。
“怎麼站在風大的地方。”忍不住想伸手去拉他一把,手卻被他反握住,兩個人的手都是冷冰冰的,“你光會說我,自己不還是站在此處,風大有風大的好處,墨跡幹得快些。”
我想掙脫開他的手,他握得有些緊:“你不記得小莫說的,要我們兩個仔細別給風吹走,其實有個法子能行得通,你看,我們兩個要是拉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