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海里,抱著半塊木板漂了好幾天,才被一艘路過的漁船救了起來。剛出紐約機場就被幾個黑幫分子抓住,他們有我的相片,我好象還聽到和中情局的人有些關係……”
“羅森。”林野淡淡地道。
索爾斯亞瞪大了眼睛,喃喃地道:“真的是他?我一直都在不斷地否定這個想法,他是我十幾年的老朋友,為什麼要這樣做?!”
林野平靜地道:“在政客的眼裡,只有利益,沒有朋友。我雖然對他一直有防備之心,但沒想到他在巴赤和艾薇兒訂婚後還會這麼做。猛虎公司,已經不復存在了。”
“所有的人,你手下的那些野蠻人都死了?”索爾斯亞怔怔地道。
林野目光閃動:“房子塌成了廢墟,有一部分的人,被關在了某個地方,我正試圖把那裡找出來。”
索爾斯亞咬著手指想了一會,滿臉無奈地道:“林,現在的我一點辦法也沒有。羅森這個人我很瞭解,正如同對付你的方式一樣。我手下的那些線民要麼被幹掉,要麼就已經被他收羅了。”
林野沉聲道:“就像是你所說的,依你對他的瞭解,我的人最有可能被關在什麼地方?”
“這個就不好說了,美國這麼大,恐怕只有上帝才知道……”索爾斯亞語聲略頓,遲疑著道:“不過如果我是他,應該會選擇鹽湖城的那個監獄。那裡是最堅固的鋼鐵堡壘,有著森嚴到難以想象的武裝警戒,從來就沒有人能活著逃出來過。”
“你是說……”林野似是想起了什麼。
索爾斯亞緩緩點頭:“對,楊的老家,地獄四十一區。”
第一百二十六章 四十一區
拉斯姆辛懊惱地低垂著腦袋,手臂曲拗著背在身後,肥壯如牛的身體,正隨著汽車的顛簸而晃動不休。略為瞟了眼車窗外黑沉沉的世界,他懊惱地嘆了口氣。手腕上冰涼沉重的金屬觸感,似乎正在提醒著這名彪形大漢,逍遙法外的美妙時光,已經結束了。
自從在二十歲那一年,拉斯姆辛親手掐死了與人通姦的女友後,他就一直逃亡於美國各地。算起來,那已經是十一年前的事情了。與一般的逃亡者不同,拉斯姆辛從來就不屑於在暗無天日的荒僻居地藏匿蹤跡。事實上,這個出生在富足家庭的大塊頭樂衷於享受物質生活,沒有醇酒美人的日子對於他來說,簡直比噩夢還要可怕。
在剛逃離家鄉的時候,拉斯姆辛帶走了一大筆錢。但這些綠油油的寶貝兒隨著兩次整容和豪綽開銷,很快就幾近一空。生存,這個在以前從來就不在考慮範圍之內的問題,殘酷地擺在了他的面前。酩酊大醉了一天一夜後,拉斯姆辛搖搖晃晃地走進旅館的浴室,望著鏡子中的自己做出了一個決定,如何活下去的決定。
有很多事情,在你沒有去做之前,顯得困難而又繁瑣。而當真正動手去嘗試了以後,你就會發現,它們實際上要比想象中簡單得多。與外表所呈現出的笨拙不同,拉斯姆辛有著一副敏銳機智的頭腦。他用最後的一點錢,去買了只高檔公文包和一柄鋒利的剔骨刀,開始踏上了生存之路。
在一個細雨濛濛的夜晚,拉斯姆辛拎著這兩樣東西,敲響了當地檢查官的家門。在主人疑惑地隔著門鏈投來視線時,他笑著舉起了手中的報紙,門縫中射出的燈光清晰映亮了頭欄標題——“房產商人因涉嫌暴力強姦被拘捕,罪名成立將面臨五年監禁。”進入客廳落座後,拉斯姆辛委婉地表達了來意,右手有意無意地輕拍著膝上鼓囊的公文包。檢查官先是勃然大怒,但很快在客人口中輕鬆吐出的那個數字面前堆起了笑臉。拉斯姆辛遺憾地看了他一眼,從包內抽出剔骨刀如殺雞般割斷了他的喉嚨。
這是拉斯姆辛用刀具所殺的第一個人,但不是最後一個。在檢查官家中所掠得的錢財足實讓他逍遙了一陣子,最初見到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