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殷俊為了獲得這一部分的資產,肯定是要和日本的7-11合併的。
然後借著7-11合併的機會,殷俊也能插手不少日本國內的零售行業。
最重要的還有,7-11便利店管理起來非常的繁瑣,全世界沒有人比日本人還有經驗和能力,管理這樣的便利店業務。
無論是7-11,還是羅宋,還是全家,還是上午下午等等,日本人把便利店做到了極致,這也算是他們的能耐了。
讓日本人管理7-11,讓他們給自己掙錢,同時提供一個可以保證100年都不會散架、反而會不斷的給麒麟集團賺錢的穩定財源,這又是很重要的投資。
這些事情,殷俊肯定不可能給葉琳琴娃說起。
他只能從現實一點的角度解釋,「我買7-11公司之前,就去過日本,發現日本的模式非常好,很有利於這種狹小的地方發展,因此我就想把日本的7-11買下來。可是沒想到他們隸屬於日本最大的百貨零售集團——伊藤洋華堂,根本不缺錢,且發展勢頭良好,我沒有下手的機會。
機緣巧合之下,我發現了7-11總部和日本7-11的微妙關係。當時我就在想,如果能透過強行違反合約的方式,來獲得日本7-11的權益,是不是就可以逼著他們把公司賣給我呢?所以我當時寧願不要美國那一塊兒,也要把7-11的主體公司給買下來。
但是在買下來過後,我跟日本的7-11,還有伊藤洋華堂溝通了之後,才知道事情沒有那麼的簡單!而我發現日本的7-11,也不適合完全由麒麟集團來接管,因為一個國家的企業,都有自己的文化來支撐,並不是隨便換一個人去經營就好的。
故而在考慮再三之下,我就跟他們達成了協議,合併品牌,我獲得40的股份,當7-11的第二大股東。可我也不是完全沒有後招,這牽涉到了20的對賭協議,就是我埋下的伏筆,如今總算是派上了用處,也算了了我的心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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