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1/4頁)

憂參半。然而,那裡的精神生活相對提前了,在內地無所作為的各類藝術人才特別是音樂人才,到了那裡便有了用武之地。當時H市新建了一座特別高檔的歌舞娛樂殿堂,號稱南國極樂藝術中心,需要功力深厚技能超群的小提琴手,父親在那裡站穩了腳紮下了根,並娶了小安了家。母親人老色衰,不但不能適應新時期的舞蹈潮流不會編排新穎裸露的形體藝術,而且又不具備加入藝術家“走|穴”隊伍的基本條件,她對自己追求了半輩子的民族舞蹈藝術已經產生了很不健康的新的理解,對自己迷茫無序的已逝人生也看不到一絲亮光,對今後的生存發展更不抱任何希望,完全是一副坐等待斃的棄婦姿態。母親見了柳鶯卻超乎尋常地激動起來,兩個年齡懸殊的女人手拉著手半天說不出話來。當知道柳鶯將要到南方去發展並且還要去看望她那魂牽夢縈的兒子時,就突然淚如雨下了。她反覆地向柳鶯絮叨著齊遠方屍骨安葬的縣份、陵園名稱以及鐵路走向和中途轉車事宜,又根據自己心中的記憶畫了一張那個陵園烈士墓葬的排列草圖,並在其中一個墓葬上畫了個圓圈,圓圈內的那個墓葬裡埋著的自然是她的兒子齊遠方。

柳鶯在南方的那個新興城市裡無法站穩腳,主要原因並不在於她琴藝的高低,而在於她觀念的相對落後。茶吧老闆為什麼在她拉琴質量並不高的情況下聘用了她,而且後來還給了她一套一室一廳一廚一衛的房子住,這是昭然若揭人人明白的事情——她來自於內地的一座文化品位極高的大城市,有著大學本科的牌子,年齡雖然大了點,但卻典雅莊重氣質好,面板白皙五官誘人,脖胸腰臀腿腳合乎傳統審美標準。這種女人以知識做墊底以蘊涵折服人,也是那座正在建設中的城市所需要的。而那些光憑臉子和身段吃青春飯的應招女郎太多太濫,她們沒有內在流於膚淺,只能擺給人家一具鮮活的肉體,供人家暫時摸摸玩玩,不能讓人家細細品味,人家玩著玩著就膩歪了,慾望的觸角就開始向品位較高的女知識分子探伸了。不能入鄉隨俗總想要保持女性尊嚴的柳女士,在數次拒絕茶吧老闆和那幾位捧場的同樣是老闆甚至是大老闆的茶客的暗示明示之後,他們覺得無可救藥,當然就要炒她的魷魚了。理由是明擺著的:琴藝太一般,舉止太矜持,顧客不實賬。就這樣,不屈不撓的柳女士南國探海不爽無法適應,就像盲目覓食的蝶蛾那樣試探性地外出飛了一圈,又回落到了她先前的棲息地。從飛去到飛回來,最多半年時間,屬於敗績而歸。礙於面子,她自認為無法到是非未平的學校接著上班,於是就湊集微量資金租房開了個小小的卡拉OK廳,進行著摸著石頭過河式的淡薄經營。

我就是在這個時候與柳女士相識的。

《裸野》

有一年,我到那座大都市負責出版一部長篇小說。我們的出版方式當時稱之為“合作出版”,即,某一個體書商看中了某作家或者作者的長篇小說書稿,便出資將它買斷,也可以不買斷,然後協同作家或者作者本人一起到某一出版社申請辦理有關出版手續——最主要的是要給出版社繳納一定的管理費。繳完款後,出版社便派一名文學編輯負責本書的審稿、潤色、校對、監印。發行由書商自己搞。書商往往已經事先找好了印刷廠,他也擁有自己全國性的或者區域性的發行渠道,當時稱之為“二渠道”。這種出版方式在最初很盛行,也算是我國在出版方面的新事物,但後來出著出著就亂套了。於是,國家新聞出版署就明令禁止,稱之為“買賣書號”。當時,我坐軟臥來到那座大都市,住進了一家星級賓館,審閱並刪改的那部書稿名叫《裸野》,吃喝住行全由個體書商包圓,也算是很得意的一件事情。但文字工作也是很苦的差事,時間的緊迫常使我廢寢忘食,疲勞不堪。於是,那位年輕的書商就隔三差五地出資愉悅我,多半是讓那位年齡較大的作家——不,只能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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