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姜楠即將上初中的時候,媽媽發現姜懷忠出軌,毅然決然離了婚。
姜楠歸她媽。
但沒兩年,媽媽發生意外,不治身亡。
按理說,姜楠未成年,姜懷忠是她的監護人,應該由他接去撫養。
但杜鵑不同意,姜楠也不喜歡寄人籬下。
於是,姜楠一個人繼續住在媽媽的老房子裡,姜懷忠則每月支付1500元的撫養費。
這筆錢包含了姜楠的學費、生活費、以及物業費、水電費等一切開銷。
區區一千五,當然是不夠的。
但這筆撫養費是當初離婚時約定好的。
姜懷忠能按時支付就不錯了,壓根不指望他能追加。
要不是姜楠成績優異,經常參加一些比賽,有獎金支撐,恐怕早揭不開鍋了。
鄰居王奶奶見姜楠一個人可憐,經常照顧她。
兒子兒媳孝敬的東西,她都會拿出一部分給姜楠。
每天做了什麼好吃的,也有姜楠一份。
姜楠則時常幫王奶奶打掃衛生,做做家務什麼的。
王奶奶性格要強,老伴去世後,她也不願去打擾兒子兒媳,寧肯自己一個人住在這裡。
後來有了姜楠,就更不願意去了。
久而久之,兩人的關係比親祖孫還親。
反觀姜懷忠這個親爹,姜楠跟他的感情,就跟陌生人差不多。
父母剛離婚那會兒,她也是恨過對方的。
如今這麼多年過去,知道他過得不好,姜楠也就釋懷了。
看到女兒,姜懷忠不好一句話都不說,於是不走心地問了一句:“沒事吧?”
姜楠直接當做沒聽見,轉身準備去坐公交。
杜鵑見狀,陰陽怪氣地說道:“看,我就說了吧,她就是個養不熟的白眼狼。
老薑,你就不該管她,還每個月給她1500元,真是浪費,還不如留給我們明珠。”
姜楠聞言,停住腳步,轉身大聲說道:
“姜懷忠,我媽當年發生意外,有一筆賠償款,如果沒記錯的話,是35萬。
你當時說我年紀小,要替我保管。
我下星期就滿18歲了,那筆錢也該轉給我了,麻煩你提前做好準備。”
一提到錢,杜鵑立刻炸毛:“哪有什麼賠償款,你別胡說!
你說說你這孩子,也太不懂事了,當初離婚,你是判給你媽的,老薑每個月給你1500元,已經仁至義盡,你還想怎麼樣!”
姜懷忠站在旁邊沒說話,看向姜楠的眼神不愉,顯然也贊同杜鵑的話。
姜楠冷冷掃了他們一眼:“我媽沒有別的親人,我是她唯一的繼承人。
你們當初欺負我年紀小不懂事,美其名曰替我保管,現在我長大了,你們休想再騙我!”
“你胡說!根本就沒這回事!”杜鵑打死不承認。
那筆錢,他們早就用來買房了,哪還有錢給姜楠。
就算有,杜鵑也不捨得。
姜懷忠也不答應!
他就一普通打工人,每個月的工資只有8000多,除去一家人的吃喝拉撒,根本存不下什麼錢。
35萬對他來說,不是一筆小數目。
姜楠氣定神閒:“當年派出所都有記錄,我只是在提醒你們,不是在跟你們商量!”
“你....我說沒有就是沒有,你還能吃了我不成。”
杜鵑嘴上硬氣,其實心裡還是有點慌的。
當年協商賠償款的時候,派出所全程參與,明確說了,先由姜懷忠這個監護人保管,等姜楠成年,就把這筆錢轉給她。
但他們一開始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