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原因就是得掏份子錢。要是擱以前;國慶節前吧;我肯定跟他們一樣;指定不參加這種集體活動。但後來既然決定了要在這混下去;怎麼著也得跟大家搞好關係;起碼混個臉熟!
我們幾個理所當然在一桌;小籠包也在我們這桌;還有獅子頭跟回學校換完衣服又回來的水晶蝦。閒話少說;不用等上菜;男同志們就喝起來了。先是包子哥帶酒;然後哥幾個輪著敬酒;石鍋這夥計就是機靈;掏出一盒芙蓉王給包子哥遞了一根;又給幾個吸菸的哥們幾根;剩下的放到了小籠包面前。
小籠包並不比我們大多少;也是能喝能侃的那種;再加上菸酒的作用;氣氛相當之融洽;觥籌交錯、推杯換盞。幾巡過後;包子哥藉口到別的桌喝酒遠遁;順手拿了酒杯、芙蓉王和打火機。跟別人喝酒是次要的;主要在我們這邊他肯定被石鍋幾個灌倒;好虎架不住狼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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