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青春歲月 (第1/3頁)

一九八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春天己悄悄的來臨,只是自己不去覺察而己。

天氣一下子又冷起來,過年的氣氛己消失,回來五山上班也冷清清的,我也早己定下心來看書了。

訂的《青少年日記》己看,我也按自己的心願去發表自己寫的日記,不過能否發出來我也坦然自若,只當練字而己。我覺得自己寫的日記對於我自有它的價值。因為我是那麼毫無掩飾的寫出自己。寫出來了心裡輕鬆又坦然。

丁玲的《莎菲女士的日記》莎菲也寫了好多好多日記,記著她的生活,記著她是怎麼愛上凌吉士的,寫得很長。她為自己愛上一個外表美心靈醜的男子而痛苦,不願再留bJ,決計搭車南下,在無人認識的地方浪費生命的餘剩。因此她的心從傷痛中又興奮起來。莎菲狂笑的憐惜自己:“悄悄的活下來,悄悄的死去,啊!我可憐你,莎菲!”

其實愛和不愛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愛上的不一定有緣,不愛的卻為了婚姻而和一個陌生人結婚。牽牽扯扯的沒什麼意思。我也不喜歡介紹認識一個男的情願不結婚還好。工作不順,愛情也不一定很順,看來會比三姐的婚姻更不順心。因為三姐安份,我卻不安份。算了,碰不上心目中的白馬王子,就讓時光榔攢它五六年吧,到那時再安份也不遲。我真的不喜歡做家庭主婦的工作。

二月二十九日

沒有三十號,又是三月了,元宵節也不知回不回家?又風又雨的天氣,沒什麼感觸,抄了首蘇軾的詞。

知道世間的一切挫折隨遇而安就是了。作者的寬大胸懷真叫人佩服,他這麼說又給了我生存的勇氣。

三月三日

從樂昌回來知道小偷己經光臨過自己的房間,簡直要把自己嚇壞了。渾身悚然起來。並且櫃子裡的錢和存摺,國庫券都己被偷得精光。我慌忙去銀行銷戶,去派出所報案。可也沒用的,我被嚇哭了。那一百多元偷去了還可以掙回來,可我呢?我為自己被欺負而嚇哭了,自己孤身一人,不是得罪了人,別人怎麼會報復自己呢?晚上睡覺時總覺得有人在視窗張望被嚇得半死。這種鎖太容易撬開了,下次回去休息他仍有機會來偷的。我只能把錢帶回家了。

這以後的生活,再也沒有安全感了。

三月九日

陽光燦爛。

看著這麼美麗的陽光,睛朗的天空,這叫我怎麼悲傷得起來呢?失去的就失去了,金錢的失去並不叫人好難過,難過的是自己被欺負了,被人害了。想到這樣真氣。可又想不出我得罪了誰?

我有這麼多的精神財富。一堆一堆的書擁著我。我喜歡什麼書就看什麼書,那本新編的紅樓夢不是好好的屬於我嗎?那本《青春十八》可有意思啦。呵,我要好好的享受這陽光,還要去想什麼晦氣的事,讓它們全都見鬼去吧。我不再生氣,但是嚇得不敢睡覺,燈也不敢關。

昨天是三八婦女節,單位組織去英德寶晶宮,我沒有去,就算去了也不會開心,全都是婆婆媽媽,沒趣。我也怕了商業工作,但也無法解脫它,而工廠太辛苦太單調,更加適應不了。辦公室裡說要每月扣我的工資二十元,我對賺錢更加心淡了。

三月十三日星期日

春天暖暖的,毛線衣也可以脫了。春天又去,夏天快來。暖洋洋的春天,總比冷冰冰的冬天好過吧?

昨天一看見那個人的眼神,就馬上知道是他進房偷錢的小賊了。他還是我小學同學的老公,同事的女婿,一個腳拐的。在旅店做事時發生了口角,居然報復我來了。我心裡充滿了對他的仇恨,恨不能叫個人來揍他一頓。可是你有證據嗎?叫得到人嗎?我又沒有男朋友。過去就讓它過去了。旅店還真是一個惹事生非的鬼地方。

昨天還收到書鳳的來信。信裡還有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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