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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死了,我不要權力,不要富貴,不要美女,只要那張和山水融為一體的清秀的臉龐。

父王充滿憐愛地說:我相信你是一時衝動。你會後悔的。我回答說:我不是衝動,我已經考慮得很清楚。

父王長嘆一聲給我三年時間,說是三年內等到我厭倦、疲憊的時候隨時可以回來。三年後會為我這個不孝的兒子修個墓,對外宣稱我已經死亡,從此恩斷情絕。

我什麼也沒有說,只是給父王重重叩了三個頭。可是我的心裡早已經有了選擇和決定。

從這一刻起我成熟了。可是我不後悔。我知道父王沒有我這個兒子,還有八個兒子,而她是孤兒,她只有我這麼一個可以依靠、可以信賴的人。

我遣散所有的從人,因為我決定走的時候,我知道不管結果如何,三年、十年我都不會再回來。我只要陪在她身邊。

於是我學會了忘記,忘記自己的過去,忘記自己的身份,忘記自己的地位,忘記自己的一切,只是記住和她的過去,對她的承諾。

從此她就成了我生命的一個賭注,唯一的賭注,全部的賭注。

遠離故國,經歷了重重艱險,我和她到了咸陽。到了咸陽我才發現生活的艱難。

我願意用我的肩膀為她扛起一個家。我曾經對她說過我要給她最好的生活,可能我給不了她世間最好的,可是我會給她屬於我的最好的。

她講了個悽美的愛情故事,我不喜歡那個故事。我向往兩個相愛的人能一生一世相守在一起。可是我不知道她愛不愛我。於是我問道:“你喜歡我嗎?”我從她的眼神中看出一些猶豫。但是她還是回答:“喜歡。”我寧願把這句話當成真心話來聽。這樣,我即使再累再辛苦也心甘情願。

我不讓她出門,我怕她看到淪為苦力的我。可是我的秘密還是被她發現。我驚恐之餘看到了她充滿柔情的眼神。讓我覺得我付出的一切有了結果。

當困難擺在眼前的時候,她比我想象的還要堅強。我們經營起一種原本並不知名的東西。她給它起了個名字——逗夫。我喜歡這個名字,經常會一個人在睡夢中笑醒。

我看著推著石磨大汗淋漓卻滿面歡笑的她,我知道這個她絕對不是那個她。我臉上笑著,心裡卻已經在流淚。我發誓,我一定要傾我所有給她最大的幸福和更多的快樂。

一把大火把一切燒得無影無蹤。我第一次聽到她唱歌。她拉著我的手,為我唱歌,看到她鼓勵的眼神,我知道從此我的心不再孤單。那個夜晚我們相偎相依坐到天亮,彼此成了依靠——心靈的依靠。

賣“逗夫”時,她甜美清脆的吆喝聲,也像唱歌。於是我也學起她的模樣,放開嗓音盡情地呼喊。我覺得這就是我們兩個人的音樂,兩個人合唱的歌。

她送給我一件親手縫製的衣服。雖然面料不是上乘的,做工也不是很精美。但是,這是我今生收到的最幸福、最珍貴的禮物。我捨不得穿,把它好好珍藏起來,我知道不善於此的她,不知熬了多少個深夜,費了多少心血。

在以後的日子我們雖然過得很辛苦,但是很充實很快樂。我們的心靠得越來越近。她願意為我挽起她的頭髮,戴上髮簪。我們不需要太多的語言,只需要一個眼神,一個微笑,一個表情就能夠了解到對方的心意,領會到對方的濃情蜜意。

我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夜晚,我把她摟在懷裡。她軟軟地依偎在我的懷中。我們一起看星星,她給我講星星的故事,給我唱歌。我教她識字、寫字。

她教我唱了一首很好聽的歌。我不好意思唱出口,可是我會經常在她睡熟的時候偷偷唱給她聽,這首歌我已經在心裡唱了不知道多少遍:

給你我的全部,你是我今生唯一的賭注,只留下一段歲月,讓我無怨無悔,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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