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呀,跟大哥跳舞,邊跳邊親嘴?」小林訕笑。「怎麼?七年『友誼』,付之流水?」
太不給我面子,我想。這樣公然跟別的男人親熱,又去那種熱門地方,分明是要把這種不堪的情形傳入我耳朵。
我不上當。
她大概想我當面質問她,大發雷霆,又跳又叫。我都三十四了,會吃這一套?知己知彼,百戰百勝,露露一點都不知我,她打不贏這場仗。
接著的一個星期裡,我生活正常,工餘照樣跟原班朋友玩橋牌,打網球,滑水。
我並沒有覺得頭暈身熱,心跳加速這種失戀現像。
莫非我與露露的緣分已盡?
我不願失去她,也不願同她結婚,兩者不能俱得,我想我情願舍她而取自由。
啊,卑鄙的穆志強。
七年的交情,我自問無法補償露露的損失。
第三個禮拜,露露的訊息來了,她約我面談。
我們約在糙地網球場,我面前的一杯啤酒擱置得熱了,還未喝光。
攤牌之約會。
她問:「為什麼不肯同我結婚?「
這麼聰明的女人,照樣問這樣的蠢問題。
我不答。
「有沒有想念我?「
「當然有,我也很內疚,但是我憑直覺作人三十餘年,我不想在這一,兩年內結婚。」
「為什麼?」
我解釋不出。
「你不愛我。」
我毫無原因的惱怒了。「是的,我愛你不足夠同你結婚,又無意騙你一生,我們兩人的關係原本這麼完美,你卻無中生有,硬生生的與我拆開!」
露露象是被無形的重拳擊胸,說不出話來。
我握緊拳頭,深悔孟浪,女人最不喜聽真話,我何苦傷害她。
但是她恢復過來,很平靜的說:「我明白了,男人對女人至大的敬愛,是娶她為妻,其餘一切不算數,禮物再名貴,你可以當在ji女身上花多了。」
她站起來就走。
我沒有留她。
回家將所有的玻璃杯扔碎來出氣。
好,就向她求婚,將來她會明白,在情緒不穩定的當兒結婚,不會有好結果。
結婚應是最最自然的一件事,雙方同時想到,毫無顧忌,也不用誰跟誰求婚,在一種默契之下進行。
求婚!
要求,何必結?
好,既然這是她要的,她會得到。婚後還不是老樣子,我不相信她會馬上替我生下五個兒子。
我想足三日三夜,想通了,她這麼愛我,我仍不失是一個幸福的人。
結婚就結婚。
決定之後,又覺無限滄桑,男人結婚,十之八九都是如此這般在半強逼之情形下完成的吧。
我打電話給她,問她:「要不要出來談談我們的婚事?」
她說:「婚事?我們的婚事?」
我嘆口氣。「小姐,別再跟我鬧意氣了。」
「穆志強,我鐵定下個月三號訂婚,下個月三十號結婚,你的訊息彷彿有點不大靈通呢。」
我一怔。「你打算叫我怎麼辦?苦苦哀求你?還是撒手不理?」
「你不用做任何事,」她說。「別把自己看得太重要,我會請你喝喜酒。」
「何必把事情弄到這個地步?」我問。
她不響。
「別弄僵,老夫老妻,這不是鬧意氣的時候。」
她說:「我不是嫁不出去的老小姐。」
「露,天下跟本沒有嫁不出去的女人,難就難在你嫁不嫁得到你要嫁的人。」
「我們沒有什麼好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