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會將從當日的下午三點開始,長達三個小時,你們的婚禮被安排在最先進行,時間大約為四十分鐘,形式為中式婚禮。我已經請好了濟南最有名的婚禮司儀為你們主持大局,租下了十幾套婚紗和新郎禮服,供你們屆時挑選。唯一還沒落實的就是伴娘伴郎了,你看是由你指定呢?還是由我們繼續物色?”錢多多說。
秦暮楚想了想“不如這樣吧,您和艾麗當我們的伴郎伴娘不就得了?屆時您還能戴艾麗在中國好好玩幾天,說不定她就跟你留在中國不會來了呢!”
“呵呵,叫艾麗擔任伴娘我到沒什麼意見,不過我當伴郎還是算了吧,長得挺一般的,就別拋頭露面丟人顯眼了。請牢記”錢多多對自己的外貌沒有什麼自信。
“錢先生您別這麼說啊!”秦暮楚玩笑道“就算您長得再難看,照樣是我們心目中最尊重的大哥,再說了,伴郎的作用是什麼?不就是為了襯托新郎我的氣質嗎?錢先生,為了我的幸福,您就甘當一回綠葉吧!”
本作品獨家文字版首發,未經同意不得轉載,摘編,更多最新最快章節,請訪問。^。^!錢多多氣的不行“好啊,我說你小子怎麼打我和艾麗的主意呢?原來是這麼回事!小子,我警告你,Viy現在可在我這邊,你要是再拿我取消,我讓她不嫁給你你信不?”
秦暮楚當然不信了“好啊,有本事你帶著Viy私奔,順便讓我也開開洋葷,嚐嚐美國姑娘是什麼味道!”
錢多多很清楚,秦暮楚暗指的就是自己的戀人艾麗,於是無奈地說“你小子有種……等你來演出的時候,咱們新帳老賬一塊算,我非得把你揍得連你媽都認不出來!”
“哈哈哈哈……”聽著錢多多在那頭氣急敗壞地“叫囂”,秦暮楚感到無比的開心,他隨即說了一些保重之類的話,滿意地結束通話了電話。
回到農場,已經是很晚了,秦暮楚下車,利索地躲過了狗仔們的追逐(自從“融合”樂隊成名後,這裡每天都有不少狗仔記者對樂手及其他工作人員圍追堵截,甚是可惡),順利回到了屬於他和阿姆斯特的房間。
“門外那幫記者怎麼回事?好像比平常多很多啊?”秦暮楚鬆了一口氣,疑惑地問道。
阿姆斯特放下吉他(他最近也開始苦練琴技了,為了即將到來的演唱會),輕笑著說“呵呵,還不是因為你。”
“我?”
“是啊,現在樂隊的七名成員中,最受關注的恐怕就是你了,我始終想不通,你為何要離開我們,離開‘融合’這樣一支優秀的搖滾團隊回到那個相對來說搖滾資源匱乏得多的地方?”阿姆斯特很是不解。
“實話告訴你吧,這是我和錢先生的約定。兩年前,是錢先生把我帶到美國的,他是‘IME唱片’著名的經紀人。但你恐怕不知道,在‘融合’樂隊足見之前,錢先生曾經在中國呆過一段日子,並且那時候,他就已經成為了我的經紀人了。我們來美國的目的很簡單,就是為了賺錢,然後投入到中國搖滾樂的事業當中,為振興中國搖滾貢獻出屬於自己的那一份力量。在中國,搖滾樂常年被視為異類,大多數人不喜歡搖滾樂,甚至分不清搖滾樂和DISO舞曲之間的區別,我想做的,就是讓更多的中國人有機會接觸搖滾樂,並從此喜歡上搖滾樂!我想要實現的,是搖滾樂擠垮流行音樂成為華語樂壇的主流!讓大多數中國人都知道,搖滾才是最時尚的、最前衛的!”
秦暮楚說得很激動,阿姆斯特聽得也十分動情“你說的不錯,搖滾樂在中國,就相當於死亡金屬在芬蘭一樣。芬蘭人大多數喜歡搖滾樂,但其中沒有幾個能夠理解和接受死亡金屬這種頗為極端的音樂形式的,我們之所以歌頌血液、讚美死亡,就是因為死亡也是一種文化,一種藝術,我們並不是變態,也並非嗜血之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