夠鎮定,喜怒不形於色。」
老姐謬讚我,她沒有在辦公室內見過我。
我不置可否。
老姐又說:「聽說他們家給媳婦的珠寶,是真正屬於媳婦的,不比霍家,戴完後要除下來鎖進保險箱。」
「關我什麼事呢?」我笑出聲來。
「那麼多女人猴著那些金剛鑽及紅綠藍寶石,彷彿你是最有希望的一個。」
有希望?「哈哈哈,」我說:「別笑死我,姐姐,你期望我發財,不如期望你自己好過,不必對這件事存什麼希望。」
我把穿過一次的衣物送回,陳菲立又差人送來,開啟盒子,發覺多了一套紅緞子的套裝,配得十全十美的外套兼鞋子,還有一張請帖。
那張請帖是邀請他到一個婚禮去的,他用筆在上面寫著:請與我同往。
我笑出來。
這些衣服鞋襪便是我赴宴所得的代價?這種奪目的衣服,穿一次已經人人記得,留著也沒用。他選中我是因為我比較能夠勝任那種場面端正、斯文,名字不見經傳,談吐不俗,比起小舞星小歌星是好得多。
我同他的秘書說:「告訴陳先生,我會跟他赴下星期六的約會。」
他人很忙,我們第一次的偶遇,他與我說的話最多也不過二十來三十句,此後更加沒有廢話,約會女朋友如辦公事,我倒並不介意,什麼年紀了,還十五六歲時,在乎綿綿情話。
他並沒有忽略我,從他對我耍的小手段處處可見他是下足心思的。
這次的雙雙出現在婚禮上,更加引起無限猜測這個神秘女郎是誰呢?各小報及秘聞週刊的好事之徒不斷猜測。我並不是名人之後,他們當然無法知道我的來歷。
我感喟地想,我是一個最普通的白領女,領一萬塊薪水,衣食住行全靠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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