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能為本郡的郡守;非本郡人不得為本郡的郡吏(行政幹部)。在&l;郡吏&r;一條上,明、清兩朝雖稍有變通,但是本省人不能為本省督撫,卻是鐵定的,不許違背。如果辛亥革命之後,此一迴避制繼續有效,則民國時代的地方軍閥,&l;迴避&r;一下,猛虎不能歸山,他們就不會那樣無法無天了。試問如把張作霖調到四川,韓復矩調去雲南,龍雲調到東北,在&l;非本郡人,不得為郡吏&r;的規定之下,他們遠適異鄉,光桿一條,恐怕也就黃牛掉到井裡去,有力難使了。
再說那些網球秘書的悲劇吧。你搞三宮六院,你就得維持個宦官制來加以配合,才能保證安全。你既然搞了幾十個後宮佳麗,同時又養了幾百個英俊瀟灑,未經閹割的東北小夥計,來做網球秘書、游泳教習、私人醫師和衛士司機,那麼,乾柴烈火,怎能不出毛病呢?凡是一個有&l;定型&r;的社會政治體制,其附帶產生的制度,不論為善或作惡,都是彼此配合的。不配合就要發生矛盾,發生動亂。所謂&l;轉型期&r;,就是在一定期限裡把各種彼此矛盾的制度,一轉百轉,使它們轉向相同的方向,摩擦就減少了。
就以帝制轉民治這一程式來說吧,在朝中把皇帝轉成總統;那麼在家中,則父權、夫權也得隨之減少的。你不能只在&l;朝中&r;把皇帝殺了、廢了,而&l;家中&r;還有千千萬萬的小皇帝,穩坐江山,那這個民主社會就不是真民主了。其實政治革命易,而家庭革命難也。因為政治革命中的皇帝只有一個;而家庭中的皇帝,則在千萬以上也。你要把這為數至幾千萬的小皇帝,一個個拉下馬,乖乖,那就非幾十年、幾百年不為功了。這只是一個例子。再看看所謂黑社會,我們所熟知的黃金榮、杜月笙,也都是他們各自幫會中的皇帝。你把這兩位小皇帝拉下馬,試試看要用多少氣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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