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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的弟弟咄苾差一點。他的可墩據說出自蘇啜部,和咱家王妃是手帕交,每年夏天都會到部落裡來住幾天。有她在背後撐腰,咱家王妃的地位在羽稜部牢不可破。幾個其他部送來的女人忌妒得眼睛發綠,就是分不了半分寵走!”潘佔陽搖頭晃腦,洋洋得意,根本沒看見旭子的眼神突然間又由明亮轉為黯淡。

“原來如此!”李旭笑了笑,淡淡地道。年少的夢全部結束了,陶闊脫絲嫁給了骨託魯,從而為其部族和阿芸贏得了富貴平安。她當年的選擇沒有什麼錯,她要的那些,都是自己給不了的。草原上的鷹,也只有和草原上的鷹比翼才能幸福。

有股涓涓細流在旭子心頭流淌,他知道自己有些醉了,但他還希望自己能更醉一些。多年來,那個把“露水夫妻”當作詩情畫意的小女孩的身影在其心裡一直徘徊,舞動,每每想起,便是一股深深的酒意。

“我還見到過你的狼,叫甘羅對不對?”潘佔陽見旭子轉眼間醉態可掬,端著酒碗靠過來,與他手中的酒碗碰了碰,問道。

“是叫甘羅,它現在過得開心嗎?”旭子將碗中酒一乾而盡,利落地向對方亮了一個陶底。

“它又不是人,我怎麼能看出它開心不開心!”潘佔陽也幹了一碗酒,大聲嘲笑,“要不我說你這個人愚呢,居然關心一頭狼的心情。不過你放心好了,它現在地位可是崇高得很,走到哪裡,都被當作神仙一樣。尋常人要是冒犯了它,不用它發威,就會被部民們活活給打死!”

“那倒好。它的毛色怎樣樣,還是銀亮銀亮的?除了你們的王妃,還有誰能靠她近?”旭子不再跟客人碰碗,開始獨自慢慢品。像個吝嗇的酒鬼般,仔細品嚐著碗中每一滴的滋味。

甘羅身邊,一定是陶闊脫絲。有甘羅在,她的地位就會很崇高。這是當年自己唯一能為她做的事情,能得到今天的效果,的確令人很欣慰,很欣慰。酒碗的倒影中,李旭看見了自己滿臉的捲曲的鬍子,“恐怕甘羅現在見了我,也認不出來的吧!”他咧著嘴,自問,自答,“應該不會,它應該記得我的味道!”

“你身上現在全是血腥味!跟原來一點都不像!”潘佔陽不合時宜地打擊了一句。隨即,又笑著補充,“不過我也沒好哪去,全身都是羊羶味兒。”

“是麼?”旭子低下頭,衝自己的胸前嗅了嗅。他只聞到了濃郁的酒香,其他味道根本分辯不出來。

“別聞了,你天天殺人,早就習慣了。就像我看見你們皺眉頭,明知道你們嫌我身上羶味重,自己其實什麼也聞不到!”

“我們都不復是當年!”旭子想了想,慢慢總結。

“我們當然不再是當年。誰還想像當年一樣,到處躲著怕被官府捉去填溝渠!”潘佔陽大聲附和,表達的意思卻和旭子完全不一樣。當年的他,並沒有在背後留下什麼遺憾,所以更享受今天的生活。“不過甘羅未必會忘記你,此物極其有靈性。整個草原上,除了我家王妃和骨託魯的可墩,其他人都根本無法靠近。”他用手在半空奮力比劃著,彷彿在介紹一個草原少年,“這麼高,像一頭小馬駒。毛還是銀亮銀亮的,一絲摻雜都沒有。”

“跑起來像一道閃電!”旭子輕笑,總結。

“對,就像一道閃電!你形容得真貼切!”

‘其實更像一道流星!’旭子微笑著,在心中暗想。

當年的草原上,曾經流星若雨。

酒徒注:三更,晚安。這幾天看西方人表演他們的博愛,忽然想起了狼和小羊的故事。無論真相到底是什麼,它需要的,只是一個藉口而已。想求公平,除非那頭小羊也長著尖牙。

第二章 吳鉤 (三 上)

“那些日子,現在想起來真像在做夢!”潘佔陽換了個半臥的姿勢,懶洋洋地總結。酒和霄夜的雙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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