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來,你有沒有見過我媽?”
“我見過,她很想你。”
路繼宗並不知道自己的媽媽,已被眼前的這個男人殺了。
“你知道嗎?我從小就沒有爸爸,所有人都管我叫野種,每個孩子都喜歡欺負我,把我按在水窪裡痛打。每次被打得頭破血流,回到家媽媽都不敢去要個說法,只是抱著我的腦袋一起哭,我就在想——我的爸爸,究竟是怎樣的一個人?”
少年的眼神就像等待宰殺的土狗。
“對不起,你要知道在這個世界上,有許多事是我們無法改變的。”
看著這個中年男人臉上的青斑,路繼宗想起小枝關照過他的話,靠在椅背上問:“小枝姑姑現在哪裡?她怎麼沒有一起來?”
“她有些事來不了。”
“哦,我還有些想她了。”
說話之間,路繼宗藏在桌子下的手,已開啟手機,裝作整理衣服下襬,卻撥通了最熟悉的那個號碼。
兩秒鐘後,他聽到了宇多田光《FIRST LOVE》的歌聲。
這是歐陽小枝現在用的手機鈴聲。
鈴聲是從路中嶽的旅行包裡傳出的,他不慌不忙地開啟包,來電顯示竟是路繼宗。但他當作什麼都沒看到,迅速將小枝的手機關了,並取出電池。他的包裡還裝著司望的手機,同樣也拿掉電池,不會被任何人查到蹤跡了。
路繼宗緩緩站起來,面無表情地說:“我想帶你去看一樣東西。”
“等一等,繼宗。”他咬著少年的耳朵說,“你能不能喊我一聲爸爸?”
“我會的!先跟我過來吧。”
路繼宗帶著他走進廚房,在煙熏火燎的蒸汽和油煙間,少年俯身摸出了什麼東西。
“爸爸。”
這是路繼宗第一次叫出這兩個字,當自己五六歲的時候,是多麼渴望能有這一天,抱在爸爸的肩膀上,聞他頭髮與脖子裡的汗臭味。
“兒子!”
幸福來得太突然了,何況這父子相擁的地點也太奇怪,竟是沙縣小吃的廚房。他擁抱得如此之緊,幾乎與兒子緊貼著臉頰,這麼多年冷酷的逃亡生涯中,第一次忍不住眼眶發熱,就算現在死了也不後悔。
忽然,路中嶽的胸口一陣劇烈絞痛。
想要發出什麼聲音,喉嚨彷彿堵住了,梗著脖子直至滿臉通紅,一股熱熱的液體湧出。
終於,兒子放開父親,站在廚房灶臺邊喘息,衣襟已沾滿血跡,手中握著把切菜尖刀。
路繼宗的嘴上也沾著鮮血,不知是爸爸還是自己的?少年緩步走出廚房,眼前的男人捂住胸口,跌跌撞撞向後退去。店裡的客人們尖叫著,夥計們也嚇得逃跑了……路繼宗心裡覺得最對不起的人,是這家沙縣小吃的老闆,大概要因他的魯莽而關門了吧?
三年前,初中剛畢業的暑期,他反覆猶豫才鼓足勇氣,向鄰家的勁舞團網友小梅送出一捧玫瑰,積攢半年的零花錢買來的。小梅大方地收下玫瑰,人卻跟著讀警校的小帥哥跑了,臨別前扔下一句話:“我男朋友說有個通緝犯長得很像你,八成就是你的爸爸吧?”
路繼宗暗暗發誓——如果這輩子遇到爸爸,就殺了他。
蹣跚著走出沙縣小吃,來到熙熙攘攘的街頭,黑夜裡雷聲駭人地翻滾,卻沒有一滴雨落下來,只有數只蝙蝠拍打著翅膀飛舞。少年在恍惚中低下頭,看著手裡滴血的尖刀,竟變成了DOTA裡的大砍刀。他已穿越回南方小城的歲月,在網咖螢幕前砍出的每一刀,全都對準額頭上帶有青色印記的男人。
大怪物,你終於來了。
想象中被自己砍死過無數次的爸爸,正渾身是血躺在街邊,夜市裡無數圍觀的人們,卻沒有一個敢靠近來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