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除此之外,若是自己死去,那錢財必然是按照舊俗,全部留給孩子。
若是沒有孩子,或是隻有女兒,那便就要看自己的操作了。
在坎塞,女人沒有繼承權,女兒不可以繼承爵位或是土地,但是卻有女大公。如果是不懂這個時代法律的人一定是滿腦子問號,怎麼這裡的法律是自己想一出是一出、因人而異的嗎?
其實也可以是這麼說,確實,這裡每一塊土地,每一個家庭,規矩都不一樣。
杜長秋一開始也以為女兒沒有繼承權,是廣泛適用每一個人和階層的,到後來他在整理莊園的時候,檢視地契和產出的帳本時,觸發了查理更為深層的記憶,才大概明白了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雖然這個社會裡男女性別的地位依然十分不對等,但是與同時代華夏女性相比,此時歐洲的女性還是出路稍多一點,至少不是真正的指每一個女孩兒都沒有繼承權,起碼國王的女兒絕對有繼承權。
而為什麼其他的女孩兒們卻沒有繼承權呢?
主要原因就是因為,理論上來說,國王擁有整個國家的國土,每一寸地方都是他的領地,他擁有對全國的所屬權,所以他可以指定任一繼承人。
可如果是維爾特莊園或是國王分封的其他領地,就要看具體情況了。
比如維爾特莊園是男爵賞賜的土地,在賞賜的時候男爵要求,必須由戴蒙家的男丁世世代代為男爵效忠,才是得到這塊土地的前提。那麼戴蒙家的女孩們沒有繼承權,嫁進來的女人也沒有分走這塊莊園的權利。
這就是著名的《土地法》裡提到的,限定繼承。
國王分封給貴族封地,貴族再分封給自己手底下效忠的騎士們,騎士們甚至還會弄一兩塊地賞給跟著自己英勇善戰的手下——維爾特莊園裡那些自由民往上推,都是這麼來的。
而在戰亂頻發的時代,國王給貴族分封,可能還沒那麼多屁話要求,總之管你是男是女,繼承這個爵位的人必須給我送錢送武裝力量,保證我打仗的時候有錢有人就行了。
尤其是針對自己子嗣的分封,更是不可能加諸多限制,於是在這樣的土地上,如果家裡只有女兒,也很簡單,直接選一位女兒繼承位置就好了。很多女伯爵女大公女男爵就是這麼來的。
但是到了騎士這個階層,拿到采邑基本就是靠戰功,靠著武力,因此在賞賜的時候,被效忠的物件想的都是生生世世你家都能出你這麼勇敢忠誠的騎士來為我效忠。
再考慮到女人都會結婚,誰知道她要嫁到哪裡,嫁給哪個人,如果有繼承權,這些領地到時候會被管理好嗎?或是直接靠著娶女繼承人合併很多采邑,到時候積聚起強大的力量,想幹點什麼別的事情……
還有這個時代對女人的認知也十分歧視,說女人沒有主心骨,愚蠢輕浮,甚至都不能作為自己的主人,必須得有個男的帶領她們,她們才能走向正確的道路,在這種大環境的氛圍下,加上各種政治考量,絕大部分領地自然排除了女繼承人這種選項。
這種情況在坎塞尤為嚴重,坎塞到現在為止,一任女國王都沒有,也沒有女大公和女伯爵,大概可以知道現在對女人的風氣。
總之,出於這些原因,戴蒙家的女眷們,如果不是查理還活著,肯定是沒有任何辦法的,甚至如果那兩個人再狠一些,趕他們走的時候,說不定連安妮的嫁妝錢都敢直接搶走。
還是那句話,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說的再冠冕堂皇再漂亮,在這個時代,安妮就算是能拿出證據證明自己確實帶了兩百鎊的嫁妝,但是如果是繼承人拿走錢,直接說她貪婪敲詐,這些錢早就被她的丈夫麥瑟夫·戴蒙用完了,也沒人能證明他說的是真是假。
不過,現在杜長秋來了,安妮雖然拿不到寡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