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我帶著婀娜到尼泊爾去拍照時是三月。尼泊爾真是一個美麗的地方,正雪融,綠茸茸的小糙長得似絨毛,空氣如水晶,村中孩童歡笑的面孔使我倆心曠神怡。
婀娜並不是我的女友。
她是一個活潑美麗的女郎,誠然,但我們只是普通朋友,她是一間雜誌的編輯,而我是職業攝影師,我們到尼泊爾是為了拍一輯當地婦女與孩童的照片。
是以我們並沒有住尼泊爾帝國飯店,我背著背囊,帶著一吉普車的行裝,隨時預備架起尼龍帳篷在山坡睡上一覺,這害苦了婀娜。
像一切都市女郎一般,她嬌生慣養,唯一的運動限於穿了三點式泳衣站在沙灘上拍照,或是提著網球拍在球場上來回踱步,一到尼泊爾郊區,她就嚷吃不消。
早上睡醒,挖起一團雪擦擦臉我就吃早餐,吉普車尾箱放著整整兩大箱罐頭,包括番茄汁烤豆與啤酒,以及用來分給孩子們的許多巧克力,全部不合婀娜的胃口。
她也真有辦法,在鄉村買來乾淨的雞,生了火烤來吃變相的叫化雞。
婀娜說如果有辦法弄到龍井,可以在尼泊爾落籍,時代女性都有化腐朽為神奇的力量。
在這以前,她與我去過希臘拍攝土製船隻,曬得像黑鬼頭似的回來,一副歐洲新潮兒的模樣。在希臘,我們還有男女之別,現在就成了兄弟姊妹。
真可惜,婀娜長得那麼漂亮,身材又那麼好……我聳聳肩,或許應該慶幸,因為友情更加難能可貴。
這一次來尼泊爾,跟上次並沒有什麼不同,但往後發生的事,卻是我們兩人做夢也想不到的。
當夜我生了火,在電筒下閱勞倫斯的詩,口中嚼著口香糖,真有一種永遠不想返回文明的感覺。
婀娜裹著毛毯過來我身邊坐下。
我放下書,「怎麼?彷彿有所感觸似的。」
她抬頭看著星空,「這裡真好。」她說。
「欠一個熱水龍頭。」我說。
「是呀,但是在這裡,誰也不在乎我是不是戴著金勞力士手錶。」她說。
我明白她的意思,但故意打岔,「還不是一樣勢利,孩子們見你手上有巧克力。就來親近你。」
婀娜埋怨說:「你真煞風景。」
「嘿,我算煞風景?你下次另外找人陪你去利馬高原吧。」
「喬穆,」她無奈,「我在等著看什麼人來收服你。」
「你呢?你為什麼不使盡渾身解數?」我問。
她取起勞倫斯詩集往我頭上拍下來。
我說:「噓,有異聲,聽。」
她側側耳朵,「沒有聲音呀,少見鬼。」
「我明明聽見腳步聲。」
「尼泊爾沒人落蠱,又沒人懂吹毒箭,我不怕。」她笑。
「不怕就睡吧,明天已是最後一天。」
「你沒有留戀?」婀娜問。
我拍拍她的肩膊,「睡吧,我們是香港人,離不了那塊地方。」
她忽然一震,「喬穆,我聽見鈴聲。」婀娜站起來。
我取笑說:「獵頭族來了。」
「瞎說。」
她取起電筒照過去,「誰?」她用學來的尼泊爾土語問道。
我們的面前有一片樹木。
「什麼人?」婀娜揚聲,「出來。」
「聽錯了吧,」我也疑惑起來。
話還沒說完,樹林中探出一個小小的身形,微弱的鈴聲跟著響起。
「是個孩子。」婀娜說。
我釋然,許是聽到我們這裡有糖吃,乘黑摸了來尋。
「過來。」婀娜揚手叫他。
那孩子緩緩走過來,身形漸漸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