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人喬迪夫接到上司的任務後,內心鄙夷地哂笑了一聲。
嗯,聽這個名字都知道,喬迪夫也是個黃皮白心的香蕉人,喬老賊的腦殘粉,一輩子以給喬老賊當狗為榮。
“老大,這種事情,吃力不討好的吧?咱何必真動自己的人情,給盧卡的部門謀好處?要不就公事公辦去個函,別逼得太急了?”
辦公室裡,喬迪夫的某個下屬,跟上司同心同德地吐槽了一句。
“就這麼辦,先去函試探一下。”喬迪夫點頭同意,“如果新浪那邊服軟,我們就順手敲打,如果他們軟硬不吃,咱也別硬來,回報就是了。”
馬仔心領神會,去準備律師函。
兩天之後,新浪方面就回函了,態度非常客氣,但一點有用的乾貨都沒有。
“對於出現這種情況,我司深感抱歉。但供ios版使用的微博app,目前還在開發中,我司官方沒有進行任何正式釋出。經過內部調查後認為,高度疑似研發部門的部分測試人員為降低工作量、私自洩出測試版檔案與資料。對此,我司將基於雙方的共同利益,作為內務予以整頓。
但對於貴公司提出的‘擅自發售/釋出/提供未授權軟體’的指控,我司認為並不存在。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聯絡。”
喬迪夫看了這個回函,就知道從微博運營商那裡咋呼恐嚇已經不可能了。
他想了想,問這兩天負責委託調查的馬仔:“你們蒐集的實體證據呢?能不能證明新浪內部有任何決策檔案、同意或者授權過對外散播未過審版本?”
馬仔無奈地一聳肩:“沒有,我們委託的律師事務所和偵探事務所,都沒有發現任何對方故意外洩的證據。按照現有證據,哪怕我們起訴,對方也肯定可以推成‘部分洩密員工的私人行為,與公司決策無關’。而且,微博運營公司也確實沒有從這件事情裡面得到任何直接利益,法律上我們沒有起訴理由。”
喬迪夫苦笑著點點頭,放棄了最後一絲希望。
才用封閉系統的硬體的生產商,在法律上來說,對那些繞過其稽核、提供本平臺軟體的軟體商,理論上也是有起訴權利的,但前提是對方的軟體提供,得是官方決策行為。
很多國內的消費者對於這種制度的存在可能不理解,但海外消費者就很熟了。
比如,舉個b站使用者容易理解的案例:敖廠長提到的“1982年,雅達利2600遊戲機平臺上,發生的et外星人遊戲事件”摧毀了美國遊戲機產業後,後來的所有遊戲機廠商都吸取教訓,增加了遊戲機廠主導的稽核制度。
雅達利自爆後趁虛而入美國市場的任天堂,就是其中代表當時所有想在任天堂遊戲機上釋出的遊戲,都必須透過任天堂公司的內容稽核、和諧,就跟今天要上app…store的東西,必須透過蘋果公司稽核。
這是因為任天堂(蘋果)公司有權認為:如果你不被我稽核,萬一你在我的機器上釋出了一款爛作,有可能導致消費者對本遊戲機平臺上所有作品的水平公信力產生懷疑。所以不給授權的遊戲就只能成為地下游戲,被發現後,遊戲機廠商可以起訴遊戲開發商。
太陽底下其實沒有新鮮事。
但是,這一次喬迪夫面對的對手,顯然是個慣犯老手,做事滴水不漏,證據毀滅完美。
蘋果公司根本逮不到新浪官方有任何瑕疵。
這就很難受了。
大公司都是希望起訴另一家大公司的,這樣比較容易被司法系統重視,打贏了能提的要求也比較高,也不容易被心懷碰瓷的小人物跟風效法。
現在,新浪不能告,就有點千斤重拳只能打棉花團的無力感,根本不知道勁兒往哪裡使。
“對方是個高手啊,那個馬和紗背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