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孩子帶回來,先送醫檢查,通知家長,這個案件算你立一功。
不過明裡沒得嘉獎了,暗地裡我再給你們一點政策傾斜。”
祁同偉聽到最後一句,有點熟悉,這不是他寫得大明1566的臺詞嘛,明裡不要賞他什麼,暗裡獎他點什麼,這是當自己是楊金水了。
但是祁同偉還是很高興的,因為自己沒有彙報,私自下令連人家公安局長都抓了事情,算是正式過了橋了。
雖然區委區政府這邊是握有決定權的,金區長是無條件支援他的,但是上級省廳接管了接下來清江縣後續的調查,也算是把矛盾接走了。
不然這事要是傳出去,祁同偉的形象就會變成一個肆意妄為的人,不說清江縣甚至不是東甌市的地盤,對方的公安局長在,要抓人之前一定要彙報過上級,等待指示才對,而祁同偉是直接自己做了判斷。
這事還是很受人忌諱的,如果他不是祁同偉的話,可能李書記毫不猶豫就處分了,就像楊金水那句臺詞一樣,有些事不上秤沒四兩重,上了秤一千斤打不住。
由於物件是祁同偉,那結果就是不上稱,輕輕拿起,輕輕放下,倒黴蛋譚務的結局也就註定了。
“喂,我是祁同偉,對。
那個倒黴蛋,你們直接送到分局的拘留室,單人單間扣押起來,任何人不許接觸他,派專人看好了。
今天晚上省廳紀檢組就下來接手,一定看好了。
其他人嘴要嚴實了,別說我們把人抓回來的,任何人問起來,就是省廳派人抓的。”
不彙報上級,直接自己抓了同級的公安局長,即使是場合詭異,也掩蓋不了祁同偉做事無法無天毫無顧忌的本質,不過這種事,跟出軌是一樣的,都是做的說不得,只要沒有光屁股被抓現行,那就抵死不能承認,反正祁同偉是打定了主意,無論誰問起來,這事都是省廳做的,他們只是配合省廳的指示進行異地用警。
所以到了夏橋街道的時候,那位公安局長譚務,已經被偷偷用一輛車運到了江北分局的拘留室裡,重兵把守,而剩下那堆人就留在夏橋街道那邊作為蔣大強和其他人邀功的道具,正在接受採訪。
出鏡這些事,祁同偉不太熱衷,因為這兩年來,他出的風頭已經不小了,不管是緝毒一等功,還是參與編纂治安管理處罰法,又獲得了新的功勞。
他的名字已經在公安部裡比較出名了,當然,在基層,大家都不清楚他的底細,只以為他是一名普通的副區長兼任公安分局局長。
等那位戴著頭套的譚務一到,金新凱也到了,站在祁同偉旁邊。
“這小子就是那個保護傘啊,看著也不怎麼樣啊。”
“哥,你可別小看了他,他這幾年聽說撈了不少錢。
對於老百姓來說,本來是保家衛境的公安局,居然和黑惡勢力稱兄道弟,一起欺負老百姓。
這幾乎是整片天空都黑了,影響十分惡劣。”
金新凱本來看不上這種底層小貪,他是大院子弟出身,人家一開口就是這個部長,那個司長的,在京城處長都是渣渣,所以習慣性看不上這種人。
但是祁同偉一解釋,他也頓時換位到了老百姓的角度。
試想一下,如果你作為一個普通老百姓,好端端做著生意,突然兒子被黑社會綁架了,威脅交出生意。
一般人肯定先去報警,結果公安局長和人家黑社會蛇鼠一窩,黑社會給塞上兩個大紅包之後,這件事就被接警人員推諉,你先回去等訊息吧,我們調查調查,這是你們經濟糾紛,我們管不著的,沒證據怎麼能說人家綁架你的孩子呢。
據道上傳聞,就曾經有個十幾歲孩子被黃老五綁了,為的也是搶他們家生意,生意搶到了,人也被弄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