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1/5頁)

“嗯哼!我記得某人似乎是以助理的身份留在這裡的!”蘭斯道。還是那句:憑什麼我累死累活,你玩遊戲勾搭男人,嗯?

“可是,你檔案上的那些鬼字,我又看不懂!”沈羿呲呲牙,這個藉口很強大了吧。嘿嘿。

蘭斯哼了一聲,說道:“我可以教你!”

“不要!”沈羿一口回絕。

這下蘭斯可不幹了。整個人壓在了沈羿的身上,說道:“你自己選,跟我學還是來做一些愛做的事情!”

沈羿變了臉色,一臉憤恨地瞪著這個大色魔!

蘭斯很愉快地欣賞著沈羿的表情,他完全是那種——我不痛快,你也休想比我痛快的型別!

沈羿暗自冷笑了一下,他倒是不介意得到更多的情報。甚至對他來說算是意外的收穫。

而蘭斯的考量是既然要想將沈羿變成自己的同類,這種古代的語言反正是必學課程,早點教會也好。

如此,兩人各懷鬼胎,沈羿乖乖巧巧地窩在蘭斯的懷裡花上一個下午的時間開始學習一種很古老的文字。

計程車停在了豪華別墅群前,從車上下來一個十七八歲的男孩:柔軟的金燦燦的頭髮,緊身的無袖T恤,緊身的皮褲。還有一大堆的裝飾品:鼻環、耳釘、項鍊、手鍊……腰上還掛著一串銀飾品,叮叮噹噹的很是時髦。

男孩長得本來就漂亮,經過細心的打扮,又另類又可愛,就像個精緻的SD娃娃,值得人細心收藏。

“不用找了,大叔。”男孩露出兩個小酒窩,甩給了計程車司機一疊鈔票。那計程車司機收了錢之後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老子才25!”接著嗖得一聲跑掉了,似是怕男孩反悔要他找錢似的。

男孩撇撇嘴,蹬著耐克的運動鞋一蹦一跳地往別墅區走。看到門衛就露齒一笑:“大叔下午好。”

門衛看了他一眼,轉過身去裝作找東西。男孩也不惱嘻嘻一笑,接著高高興興地往裡走。等他走後,門衛看著他的背影呸了一口。

男孩聽見了臉上的笑容反而更加的燦爛。那些人都嫌棄他伴大款出賣身體,那又怎麼樣?他憑本事心安理得!照樣驕傲的像個小明星。

男孩哼著歌開了門進去。這所房子名義上是個“大叔”買來金屋藏“嬌”的。實際上這裡就是沈羿和林諾所謂的“家”。

這所房子看似普通,卻安裝著最高階的防禦系統,躲到地下室之後,這個世界上就很難有人找到他們了,就是開了炮彈也無法在第一時間炸開這堅固的金屬材料。

沈羿有個習慣,他不信任銀行,喜歡把錢換成藝術品收藏在這個房子的地下室裡。所以這個房子可是個小金庫。

而且同時它也是林諾的實驗室。

林諾泡了杯牛奶,邊哼歌邊開啟地下室的入口。地下室的面積和地面上的別墅約同,分開了很多小房間,林諾拐了幾拐進入了那個放置著一堆儀器、燒杯、燒瓶的實驗室,

林諾從騷包的緊身褲的兜兜裡拿出一個塑膠小瓶子。林諾晃了晃小瓶子裡紅色的液體,這些就是那天,沈哥通知他去拿的血液樣本。林諾取出一些放進試管裡,又加了一些藥劑進去,然後又取了一點放在顯微鏡下。

林諾悠悠哉哉的完成了那一系列的動作,口中哼著流行歌曲。他端著牛奶,湊到顯微鏡上看,然後只聽得砰得一聲,林諾扔了牛奶杯子,慌亂地尖叫起來,他退得太急,幾乎是條件放射地跳開的,結果撞到了身後桌子,倒了滿桌子的試管燒杯……一時間實驗室裡雞飛狗跳。

這時候,聽的咕嚕咕嚕的聲響,原來是滴了一滴血進去的那個燒杯開始冒泡了。源源不斷的紅色泡沫湧出了杯口,大有要將整個實驗室淹沒的架勢!

林諾嚇得呆住了,半晌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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