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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這世上真的有一眼的緣份。

這是我的劫數。

我可以斬斷,我可以不想,我也可以義無反顧。

我奔跑了一整夜,我想了一整夜。

我突然看著破空而出的第一縷陽光了悟:

我為何不能為自己活一次?

於是,我從妖道,墜入了紅塵。

他不喜歡我,我知道。

他不討厭我,我知道。

他與我並不會有緣,我知道。

可是這世上,就是有著這一眼。

只這一眼,我突然明白為何飛蛾為什麼要撲火。

只這一眼,我才知道我也想如飛蛾般撲向那火。

他不會記得我,我知道。

他不會看著我,我知道。

他不會與我有緣,我知道。

一眼,緣自由我,便可。

我已為自己活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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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有史以來最短的一個番外,寶印的,與杏兒的。

記得有朋友說我還是要適當的用華美的詞語來修飾一下文章的。於是我突然想寫這樣一個番外,一個像詩一樣,重複的一句一行的行文方式的番外。

沒有偷工,我特意寫成了這樣一個短小,但用心去組織了字詞,用心去表達一個人的一見鍾情的心裡。

明知道結局,但也義無反顧了的愛情。也許,不能稱之愛情,因為,這樣的愛,對方是不曉得的,只有自己,在只有自己知道的世界裡苦苦的追著,然後被愛的火燒成灰燼。

每個人都在有生之年想為自己好好的活一次,而這裡,在這裡,一眼的情,便讓他們終身不悔。

那麼我們呢?在我們的有生之年裡,我們會有這一眼的機會麼?

寶印與杏兒是幸運的,他們活了,真正的為自己活了,忠實的為自己活了,然後沒有遺憾的死去。

人生,這樣才快意。

番外二十一 捨得捨不得

人生在世,總是有許多捨得與捨不得的東西。

比如說事、物,或是人。

可惜我是青松,是道門裡連師父都讚歎不已的不世出的天才道士,這些捨得捨不得於我,並沒太大區別。

所有該拿起的,我拿起了。所以該放下的,我也雲淡風輕間放下了。悟道並得道時,我不過三十有七。

於是我承了師父的衣缽,在這三清山裡當著日益破敗的錦道掌門人。

師父兵解前,曾說:我們錦道,將有個世間最純的徒弟,我們錦道,將因這個徒弟而慢慢發展起來。道,不會消失,會因為這個人而存在很多人心裡,會一直傳承下去。

這樣的命卦,我每年都算。

算到我四十二歲那年,命卦終於動了。

我在三清山的最高峰,在清晨升起的陽光裡,撿到了青古。

一個師父和我都算出的,這世上,從最純的光裡出生的孩子。天是父,地是母,而我,則是他的師父。

我以為這樣的小孩應該是很嚴肅很古板甚至很有些威嚴的。可惜,這小鬼怎麼看都是個天資聰穎人小鬼大什麼都尊就是不尊我愛師的朽木。

然而這孩子偏偏又犟。只要是自己覺得還能支援的地步,不管再苦再痛都會自己忍受著一聲不吭。長得不是很帥,個頭也不咋地,但這孩子有總世上別人都不會有的高傲的美麗。

第一次與我去擺攤時,青古說:臭道士,你看,沒人理咱們哪。都是你,長得一臉老鼠相,一看就是個江湖騙子。不如去弄點兒假東西戴戴,有點仙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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