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赫煊冷笑道:“約束有用的話,還拿法庭來做什麼?”
艾其森問:“那周先生認為該怎麼解決?”
“修改中美《換文》。”周赫煊道。
“不可能,這是兩國政府已經確定了的外交檔案。”艾其森立即反對,因為那份《換文》就是他署名簽訂的,由此確立了駐華美軍的特別管轄權。
周赫煊毫不退讓:“那麼只有一個辦法,把這件事情鬧大,該怎麼審判就怎麼審判!同時,我會致電貴國羅斯福總統質問,並向盟軍遠東委員會提起申訴!”
高斯皺著眉頭說:“周先生,容我們回去再討論一下。”
“不送。”周赫煊道。
兩個美國佬離開周公館,一路上愁眉不展。
“怎麼辦?”高斯問。
“還能怎麼辦?”艾其森搖頭道,“軍隊裡的那些蠢貨也該懲罰一下了。就按周赫煊說的那樣,把三名涉事軍官移交正式軍事法庭,嚴格按照軍法審判。不,應該從重審判,判他個強暴未遂!”
“那個受傷的警察呢?”高斯又問。
“所有受傷的中國人,由軍方負責賠償。”艾其森說。
“只能這樣了,”高斯嘆氣道,“幸好那個警察沒死,不然周赫煊肯定咬著不放。”
在有錢人眼裡,錢只是個數字。
在掌權者眼裡,人命同樣是個數字。
不管是高斯、艾其森、史迪威,還是常凱申,他們都不在乎此案當事人的死活。他們在意的只有戰爭大局,為此可以犧牲小人物的一切,若非周赫煊影響力太大,周赫煊也是被犧牲那個。
高斯和艾其森都是跟史迪威穿一條褲子的,他們現在的關注點,是迫使國民政府放棄對八路軍的攻擊,將中國南北戰場連成一片來打擊日軍氣焰。
可老蔣冥頑不靈,死活不肯退讓,現在雙方的矛盾已經到了爆發的臨界點。
如此關鍵時刻,絕對不能節外生枝。事情一鬧大,以周赫煊的社會影響力,必然激起中國民間的反美情緒。
別說那三個涉事美軍不佔理,就算他們全無過錯,是周赫煊主動挑釁傷人,他們也會被美**方所拋棄。
這無關法律,也無關正義。
在政治面前,法律和正義都要靠邊站。
僅僅半個月時間,美國正式軍事法庭就宣判完畢,並由軍法官簽字生效。三個美**官在服役期間的所有案底都被揪出來,其中一人被判死刑,一人被判15年監禁,一人被判10年監禁。受傷警察和路人的一切醫藥費,由美軍特別撥款賠償。
那三個軍官及其戰友還不服判決,但反對聲音都被軍方按下來,所有相關報道都無法在中美兩國刊載。
周赫煊對這個處理很滿意,只是有些遺憾而已。他本來想借此事件修改中美《換文》條約,結果美國佬也不是傻子,居然把事情解決得沒有絲毫漏洞可言。
沒辦法,現在還處於反法西斯戰爭期間,美**方為了大局願意做出妥協。
如果等到二戰結束,美國佬才不願意服軟呢,“沈崇事件”鬧那麼大也沒見美軍有絲毫讓步。
1047【最好的四星營長】
經過大半年的爭執與扯皮,中國遠征軍第二次入緬作戰終於進入全面反攻階段。
我們都知道,遠征軍第一次入緬作戰打得一塌糊塗。無外乎有三個原因:第一,英國佬賣隊友,賣得比法國戰場上更加徹底;第二,史迪威能力不足,剛愎自用且缺乏通盤考慮;第三,常凱申的微操,決勝於千里之外。
這三個方面的因素,每個都是致命的,結果湊齊了,只能為遠征軍將士感到悲哀。
此次緬甸戰場大反攻,其實史迪威在一年前就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