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部分 (第4/5頁)

色的風,沒有任何聲響。

崇明,我愛你。我又說了一次,然後我抱著衣服回家。

我真的很想快點回家。洗個澡,聽幾首歌,趕幾千字稿子,然後倒頭大睡,然後明天就依然是春光明媚。

第二天早上的時候我睜開眼睛,就發現了幾縷明媚的陽光在窗簾的縫隙處探頭探腦。我很開心地坐起來,然後發現我的聲帶有劇烈的灼熱感,我發不出聲音了。

我是個偏愛乘車的人,就正如我是個喜歡走路的人一樣。

車上總是有我所喜歡的人世的味道,不管是火車還是汽車,各種各樣的人有著各種各樣的表情與姿勢。我喜歡坐在有著高高靠背的椅子上隨著車上下顛簸,喜歡透過高大明亮的玻

璃看外面這個繁衍生息的城市,看每個人匆匆奔走的方向,就像是在博物館裡看明亮的櫥窗。

我喜歡在黃昏的時候坐在空蕩蕩的大巴士上,看窗外的淡藍色天空一點一點逝去,逐漸沉澱出一些鉛灰的顏色。空氣中開始佈滿一粒一粒白色的斑點,像是很老很老的膠片電影的畫面。然後亮起車燈,亮起萬家燈火,霓虹從地面升起來,在整個城市間隱隱浮動。

北京的夜晚沒有上海那麼張揚,四合院透出的暖洋洋的燈火總會沖淡霓虹帶來的冷漠與尖銳。

而我討厭地鐵與飛機,地鐵和飛機上的人群總是給我異常冷漠的感覺,相同的表情,空洞的眼神,而我不習慣安靜的環境,我是個習慣在陽光下幸福地流汗,流完汗倒在床上幸福地抽筋的人。健康的疲倦總可以給我生活的真實感,讓我不至於感覺自己是個走鋼索的人,在黑色的風中搖搖欲墜。讓我逃開那些幻覺,讓我可以真實地踩在大地上生活。

而春天卻是個不喜歡幻覺的人。聽人說過,寫字的女子多是寂寞的,像是開在夜空的煙花,像是浮在水中的螢火。我收集了所有春天發過的文章,裝在厚厚的檔案袋裡,我在那些文字中讀出了她寂寞的疼痛。我不是個稱職的男朋友,最起碼我自己感覺不是,因為我沒有像陽光一樣融解春天掌紋中結冰的孤獨。春天筆下的崇明是相當完美的,我覺得自己差得太遠。所以我總是告訴春天我是不看書的,不看任何文章。只有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我才會拿出春天寫下的文字,透過字裡行間看她寂寞的姿勢,然後為我心愛的女子心疼。

我是真的心疼,為我的春天,為2001年我在北京最後的日子,如果不是發生奇蹟的話,春天裡過完春天的生日,夏天裡過完我的生日,然後我就要啟程回上海了。奇蹟之所以稱為奇蹟就在於它不是經常發生的。我很早就明白了這個道理。

北方。南方。北京。上海。

愛可不可以投遞,我可不可以飛簷走壁找到你?

南來北往的風,南來北往的人。

而我看見深藏在水中的離別漸漸浮出水面。

地鐵。忽明忽滅的燈。

春天安靜地靠在我的胸上,她的頭髮有著明媚的春天的味道,幾縷頭髮滑進了我的襯衣領口。我們就那麼站著,很平靜的樣子。而地鐵一站一站彷彿開往永恆。

我真的希望地鐵可以開往永恆。

而不是開往冬天。

那樣我們就可以一直這麼站著,沒有悲歡,沒有波瀾,沒有南北兩處的分開,沒有見鬼的北京戶口,我們可以永遠站成相互依偎的姿勢,站到白髮蒼蒼的樣子。

崇明春天(6)

我希望現在地鐵可以開往永恆,那我和崇明就可以永遠站成相互依偎的姿勢。

我靠在崇明胸前,沒有悲歡,周圍的空氣裡是崇明身上乾淨的青草味道。崇明是個常常流汗的人,可他的身上永遠有著青草的香味。我總會在他的味道中放下所有的悲喜,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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