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有條件的。
當時也寫了字據和她斷絕了母子關係。以後她的生老病死和我沒關係。
我是我養父的兒子,他對我不薄,這輩子我都不會改姓。
趙姨讓派出所的同志作證,我要了家產。
我養母總補貼孃家,其實家裡沒有什麼錢,就是一個房子,再就是養父的工作。
養父的工作被養母家的侄子頂了。
她為了我能原諒她不判刑,只得把工作要回來。
後來工作賣了錢。
我那時候可以回薛家,可是薛家並不太好。
我養母不知道我的身世,所有人都以為我是趙姨撿到的棄嬰。
趙姨為了我特意去找到了我爸的工廠。
後來,我爸廠裡照顧我,給我安排住在宿舍裡,每個月還有8塊錢的補貼。廠裡給工人發票發東西什麼的,會給我一個工人的一半的量。
這錢和票會給我給到18歲。
我可以吃食堂,住宿舍。最起碼這樣,我的出身沒問題。
我養父家是冀省的。
離京都也不遠。
每個月8塊錢,我還要念書,穿衣,這都要花錢的。還要去食堂吃飯,其實是不夠的。
趙姨經常去看我。她掏錢給我買穿的、用的,給我買營養品。
我後來的日子就過得挺好的。
17歲的時候,正好趕上動盪來了。
高考被一再延後。
趙姨說,我沒有機會考大學,她幫我找了關係,我去當了兵。”
說到這的時候,竇興盛的表情更柔和了。很顯然他的回憶對於他來說很美好。
“我當兵的時候,我就在羊城附近。
我挺喜歡那裡的。
後來我在那裡了!
我這邊有戰友。
趙姨和早就防著曾家。
我寫信都是郵到我戰友那裡,他再把信給趙姨送過去。
從南方郵信回來,一次要半個月。
等我收到趙姨的信,又把我的信郵回去。這就一個月了。
我戰友送信的時候才知道趙姨出事兒。
所以我就趕過來了!”所以竇興盛說話的時候,雖然說的是普通話,但是略微有些怪怪的。因為他在羊城的時間太長,即使是不說羊城話,也能帶出來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