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斯普魯恩斯並不知道這方面的訊息,但還是非常肯定的點點頭,“一定是有的,如果沒有的話,那麼上面的人可就是瀆職了!”
……
白宮地堡,總統辦公室。
國務卿小愛德華。斯特蒂紐斯似乎正要離開這間陰暗、潮溼,讓人聯想到墳墓的辦公室。
他從椅子上站起身,拿起自己的公文包,就要轉身離開,卻被杜魯門總統用沙啞的嗓音叫住了:“愛德華,見到副總統後告訴他,必須儘快和希特勒建立聯絡渠道……如果可能,渠道應該是保密的,不受監控的。”
“啊?”斯特蒂紐斯愣了愣,“總統,這樣不合適吧?這是違返美國法律的。”
這個時代美國奉行的小政府、大議會的路線,對政府的監管比較嚴格。總統和副總統理論上是不能繞開議會去搞秘密外交的,更不用說秘密外交的物件是美國的敵人了。
所以這事兒一旦公開,杜魯門的政敵就能發難彈劾了,除非他在別的方面進行交易比如支援廢除新政法案!
可是這麼一來,杜魯門就沒有籌碼讓共和黨在國會中支援他同希特勒達成的“賣國求榮”的不平等條約了。而他的民主黨政府也有可能在美國最困難的時候分崩離析,到時候美國的國內政治將會陷入一片混亂……
因此杜魯門只能鋌而走險,違反美國的法律去指示肯尼迪同德國進行秘密外交談判。
“我知道。”杜魯門點點頭,“的確不大合適……”他拿起桌子上的鋼筆,在一張報告紙上寫了起來,“應該給他一道書面的命令,根據憲法,副總統必須在總統授權的情況下進行公務活動。我給他授權,並且宣佈這件事情是國家機密,這樣責任就是我的,如果國會要彈劾,我下臺就是了!”
其實有了這一紙授權,肯尼迪和杜魯門的行為還是違反法律的。但是美國的法律是可以交易的,只要肯尼迪將杜魯門的授權命令拿出來給國會,就可以和國會達成協議避免調查(對肯尼迪的調查)和起訴。
也就是說,肯尼迪有了杜魯門親筆寫下並且簽署的密令,就可以在必要的時候出賣杜魯門自保了。
“總統先生……”
杜魯門擺擺手,他已經寫完了授權命令,還簽上了自己名字。“愛德華,”總統說:“如果我能在紐芬蘭島打贏,沒有人會彈劾我的,因為我拯救了美國!可如果我在紐芬蘭失敗……那麼就必須有人來結束這場該死的戰爭,而且也有人要下臺。而這個人只能是我!我是美國總統,這是我的責任。”
這話也不錯,美國總統是有司法豁免權的,即便違法,也只能走彈劾程式而不能讓fbi直接進白宮拿人。但是彈劾不是法律問題而是政治問題。
現在的美國打贏才是硬道理,只要杜魯門能贏下紐芬蘭島這一戰,共和黨是不會啟動彈劾程式的彈劾一個領導美國成功保住了北美洲生存空間並且贏得體面和平的總統無疑是政治上的自殺。如果共和黨如果在45年彈劾了杜魯門,到46年的中期選舉就要崩盤了,那幫共和黨大佬才沒那麼笨呢。
可如果紐芬蘭島一戰敗了,杜魯門的總統就不得不去賣國了。在賣完了國後被當成替罪羊彈劾大概也是在所難免的。橫豎是被彈劾下臺,杜魯門也就不怕破罐破摔了。
他把簽署好的書面命令遞給了斯特蒂紐斯:“這份命令也是給你的!愛德華,你到了芝加哥後就留在那裡,如果肯尼迪先生成為總統,他會需要你的幫助,因為你是一個經驗豐富的外交官員,而且對戰爭的情況非常瞭解。”
小愛德華。斯特蒂紐斯在出任國務卿之前是主管租借物資分配的,這個職位讓他同時在外交和軍事領域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如果肯尼迪在將來接班成為總統,他肯定會成為肯尼迪內閣中的要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