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 (第2/5頁)

是酒,態度便認真起來。

嚴霜莫名其妙:“你不喝酒,還不讓我喝酒?”

趙航少有地嚴肅起來:“未成年人不能喝酒,對大腦發育很不好。而且——”他伸手在頭頂比劃了一下:“會長不高……”

嚴霜哼了一聲:“無稽之談!”說著便拿起酒杯準備喝,趙航伸手就把酒杯給奪了下來:“不行,你不能喝酒!”

趙航不是什麼功夫高手,他雖然動作敏捷,但並不穩當,一杯酒一拽一拖,一大半都灑在了嚴霜的身上,嚴霜臉色難看,猛地站起身來,拽過茯苓手上拿著的披風披在身上,抬腳便往門外走。

趙航沒有想到嚴霜的脾氣這麼大,趕緊追了上來,擋在門口:“對不起,剛才是我不小心,你不要生氣,看,這些菜剛上來,你才吃了幾口,就這麼走了,這些東西不就浪費了?”

嚴霜道:“一桌菜錢罷了,我還掏得起。”

趙航搖搖頭:“這不是掏得起掏不起的問題,而是太浪費了。有錢,可以買自己喜歡的東西,再貴都沒關係,但是不能浪費,要知道,這世界上許多人都還餓著肚子。”

嚴霜冷笑道:“你是要跟我說‘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麼?茯苓,讓人把這桌菜都撤去,送給外頭的討飯的吃!”

趙航斬釘截鐵地說:“不行!”

嚴霜怒道:“這也不行,那也不行,你到底想如何?”

趙航長出了一口氣,緩和了一下口氣:“你總要為別人著想一下,你點了一桌子的東西,自己不吃,全都送給外面的乞丐?你讓飯店的人怎麼想?”

嚴霜怒道:“你剛才一幅悲天憫人的模樣,這會兒又覺得乞丐們不配吃這裡的飯麼?”

趙航搖搖頭:“不是這個問題,吃剩的東西,即使是山珍海味,送給別人也不算真的尊重。如果你是真心想幫助那些乞丐,就應該認真地為他們準備一些能吃飽,乾乾淨淨的食物,而不是這樣把自己吃剩的東西,在鬧脾氣的時候丟給別人。”說到這裡他又認真地伸手摸了一下嚴霜的頭髮:“我知道你不高興我把你當小孩子,但是實際上,你確實很小,你真的沒必要這麼辛苦的撐著自己。你可以像你這個年齡的女孩子一樣鬧個脾氣,就像今天這樣——但是喝酒是不行的,你就是再生氣,我也不會讓你喝的。在我們那裡,只有年滿十八歲才可以喝酒,這並不是針對某一個人,而是法律的規定。凡事賣給十八歲以下的顧客酒類的店主,是要被罰款的。國家專門頒佈這樣的法律,難道是專門跟少男少女們過不去麼?當然不可能。確實是因為這個年齡的人還沒有發育完全,酒精對他們的身體影響很大。大娘,我在十八歲之前,也是從來沒有碰過一滴酒的。”

嚴霜臉上的怒氣下去了一些,再不提把酒菜扔給乞丐的事兒,但在酒的問題上卻並不贊同趙航的想法:“你們那裡的規矩,管不到我的頭上。我們這邊的兒郎,十四歲就可以從軍打仗了!太原城裡的小娘子,哪個不能喝幾口酒?要虛成什麼樣子才一點酒的受不住。”說罷一甩披風,走回到自己座位上,拿了斛來又準備給自己倒。

趙航說了半天,誰知道人家一點兒都沒聽進去,於是再次伸手把酒壺奪了過來:“不許喝!”

嚴霜這會兒倒不生氣了:“不喝?白白地點了不喝,這會兒你又不提浪費了?”

話音未落,之間趙航提起酒壺,就著壺嘴,咕咚咚地一口氣把一壺酒都灌了下去了,喝完了伸手拽了個手帕擦擦嘴:“好了,現在不浪費了!”

作者有話要說: 注1:宋朝的稱呼等級並不那麼森嚴,稱呼年輕男子常用陳X哥,王X郎來指代,這裡的XX一般是其在家裡的排行,前者更為親切。這裡嚴霜如果架子大一些,就會把週四郎叫做週四郎。不過以她的年紀,叫週四哥更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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