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免就有些一廂情願了。
公司應該是給了她相當不錯的待遇,但是卻並沒有把那些個打動了她的待遇也給予其她人——繼續留下,或許錢也並不少賺,可一旦續約,就形同賣身契。
現如今五行吾素已經大紅大紫,組合裡的姐妹們也一個個都沒少賺錢,但五行吾素這個組合卻是屬於公司的,大家簽的,事實上只是一份工作合同而已。對於如今羽翼漸豐的幾個女孩來說,誰願意繼續如此下去?
要知道,她們這些走青春風的,黃金期可是尤其的短暫!
再簽五年,五年後三十歲了,卻仍然沒有自己的品牌,到時候公司選擇不續約,直接換幾個年輕漂亮的妹子來捧,大家該怎麼辦?
總之,誰都不願意把自己的未來放心地交到公司手上。
更何況華歌唱片「過河拆橋」的作風,如今在業界可是臭名遠揚!
於是,眼看當年簽下的合約即將到期,華歌那邊的合同又實在是不能讓大家滿意,商談了好幾輪了,對方卻堅持五行吾素這個品牌必須屬於公司,給她們每個人的出版分成,也死死地咬住25不放,就連商演提成都不肯鬆口……說白了,公司其實就是料定了大家都不捨得拋開已經功成名就的五行吾素這塊牌子罷了!
可事實上,一路走到現在,紅也紅過,撲也撲過,大家的心智早就歷練出來了。
紅,並不是因為華歌才紅的,撲,反倒是因為華歌才撲的。
那還有什麼可拍的?換家公司單飛,倒也未必會撲得不能見人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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