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取出口袋裡的那顆夜明珠,神奇的光亮一下子照亮了我的房間,亮如白晝。嚇得我立即把它塞回了口袋,愁眉不展嘆氣。
這玩應在古代就是價值連城的寶物了,如果放到現在,天啊?拿去當鋪或者地下交易市場,那我豈不是有命去沒命會嗎?
混蛋,害死我了!
第二天頂著熊貓眼爬起來,和奶奶打了招呼坐車進了城,只說是去探望老同學了。
我在當鋪面前停留了半個小時,又在古董店停留了半個小時,可是無論如何也邁不進那一步。
看著手中雞蛋大小的夜明珠,緩緩地攥在手心裡。反正不是我的,我這樣安慰著自己,垂下了頭……
回去的時候拎著大包小包的購物,算是完全按照那位說的照做了,全是今年的新款,連襪子都是最貴的。心中憤憤不平的爆粗口:媽的,姑奶奶擠牙縫出來的私房錢,就這樣奉獻給了一個不認識的殭屍!
為了避人耳目,我打車直接停在了馬路上,繞了遠來到後山。
原路走進去,還不等到達那個轉彎處,就聽到了那個令人討厭的聲音,“真是準時啊,我還想著一會到了晚上要不要出去轉轉,找一找適合本少爺的美味呢?”
“你要的東西全都在這裡,手機開機就能用,有說明自己研究,反正你們殭屍不是都非同常人的聰明嗎?自學成才不是問題吧!”混蛋,磨著牙走進那道逐漸開啟的石門,瞪著那個坐在楠木棺材上的傢伙。把手裡的打包東西都放在了地上,隱忍著怒氣,努力保持說話的語氣不那麼在意,“現在我做到了你要求的事情,你最好守承諾不動這裡的一個人,不然,我就翻出老祖宗的東西,他能收得了你,我是他的後人照樣也能。”
是的,我想好了,既然奶奶說的是真的,那我也可以做到,反正活不過二十五,我情願和他同歸於盡,結束了這一世的恐懼總比忐忑的活著要好。
8殭屍有善惡
他拿出那些新衣服在手中翻看,聽我說完轉身就走又喊住了我,“回來,本少爺說你可以走了嗎?”
我一忍再忍,三忍,終於還是忍無可忍的衝到他的面前,拎著他的衣領喘著粗氣瞪著他,“人的忍耐度是有限的,你到底還想怎麼樣?要麼現在就殺了我,要麼就大路朝天各走一邊,河井不犯。”
這個可恨的人渣,不對是殭屍才對,他也不生氣,而是摸著下巴端詳著我,說:“我都說了你血的味道本少爺喜歡,你現在是我的血奴,從今以後我在哪你就跟著在哪裡。”
“你……”牙齒咬得咯吱響,拳頭攥的指尖慘白,我這輩子所有的耐力都被眼前的渣男耗光了,已經面臨崩潰的邊緣。
“我說過你是苗家後人,你難道不知道你的祖先被我下過詛咒嗎?後代子孫都活不過二十五歲的,看你的樣子也有二十二三了吧,怎麼活夠了?”他一手拿著衣服,一隻手不費力氣的就掰開我的手指,還是那種氣死人不償命的語氣,“你死了沒什麼,你別忘了你還有個堂弟呢,他若死了你們苗家可就真的絕後了。”
我被氣得渾身哆嗦,這傢伙竟然出山洞打聽了我的背景,連我家僅有的男孩他都曉得?宏宇更是奶奶的心頭肉,決不能有事的。
可是,難道我就這樣被一個殭屍吃定了,後半生沒了自由,任他宰割?
我的沉默換來的是他不屑,接著翻看著我給他買的那些東西。在他的眼中恐怕人類就是螻蟻吧,他們有著永恆的生命,他們的始祖更是與天地同壽,對於時間根本就沒有概念。
看來我要回去好好地想想,至少我要了解一下那個混賬祖先的豐功偉績,惡補一下殭屍的知識,無論如何都找出一些破綻來,也好有牽制他的辦法,不至於束手待斃。
脫下外套,系在腰間,瞥了眼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