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開了過去,透過車窗張致遠看著田間翻開的黑土,閉了上眼睛,在腦海中回憶著這片自幼生長的土地,想法這裡的一切都印在腦海裡。
站在被告席上的李劍揚有些緊張的看著臺上的法官,這個陳法官對自己並陌生,甚至於在半年前。就是他讓自己服刑半年,緩刑半年。
“被告,我已經見過你一次,上一次你因為銷贓,被判入獄半年,緩刑半年,根據你的檔案顯示,這是你第四次成為被告。而這一次你涉及更為嚴重的控罪
“尊敬的法官,這一次並非全部都是我的錯,當然我知道我做錯了一些事情!”
“你承認了對你的指控是嗎?”
臺上的法官扶了一下眼鏡反問了一句。
“法官大人,我的朋友的確讓我代為搬一些東西,但我發誓,我並不知道當時是在進行搶劫!真的”
“那麼你的意思是,你在不知道那家商店的正在遭到偷竊?僅僅只是以為在幫朋友搬東西是嗎?你要知道,偷竊罪可以足以讓你在監獄中服刑三年!”
一旁的記錄人員,差點沒笑出聲來,這廝典型的是把所有人都當成了白痴,能想起來用這種藉口的人,智商看來也不會高到那裡去。
“尊敬的法官大人,現在被告已經認識到了他所犯下的錯誤,但他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當時的行為,他只是有些愚蠢,因此犯下了一些錯誤而已
原本一直以旁邊整理著卷宗的律師,這時才算出聲發言接過了法官的話語,作為法院指定律師,並沒有多少律師願意在這種“義務案件”上浪費太多的精力和時間。
“律師,被告所面對的指控並不是你用一個漂亮的故事就可以掩蓋的!”
“嗯!是的,法官大人,但李劍揚堅持自己並不知道那一切,當然他的行為的確是偷竊行為,而且也在法庭上承認了自己所犯的過錯。尊敬的法官,我可以提出一個建議。可以節省法院寶貴的時間”。
此時律師的表情顯得的非常誠懇,似乎並不是那報紙上常道的“律師等於吸血鬼”的模樣。
“被告會為他的錯誤做出補償,並願意作出補償。以代替懲罰!而李劍揚先生,是國防軍後備軍一員,在而這一個案件的審理阻礙了他為國效力、併為自己所範過錯做出彌補的機會!”
“什麼?你媽的在做什麼?”
李劍揚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不敢置信的看著自己的律師,他這提出的是什麼該死的建議,自己從未想過去什麼該死的陸軍服役,動員令下達後,自己甚至還在慶幸自己在警察局的拘留室內,自己錯過這一次,那麼至少在下一次動員之前,自己不需要去加入軍隊。
“聽著,你已經是第四次了,這次誰也救不了你,如果不這樣,你就要在監獄裡關上三年!你可以離開法庭,不用接受懲罰,至少在軍隊,你是自由的不是嗎?相信我!這是對你最有利的!”
律師扭著頭提醒著李劍揚。幸好狠據國防動員法案,法官有權力決定輕刑過錯犯,是否具有繼續響應國防動員令的權力,這是一個完美的解決辦法,自己的當事人可以不用服刑,而自己又可以瞭解這個該死的案子。
聽到律師的建議後,法官猶豫了一下,被告是從偷竊案中的從犯,既便是服刑也不過是半年到一年的時間。
“那麼,李劍揚,你願意到國防軍服役嗎?”
“我……我願意!”
李楊勤有些無奈的點了點頭,該來的總會來的,當年自己透過二類後備軍徵這時,根本沒有想到有一天會打仗,只不過是為了討女孩的歡心而已。
“很好,根據新近修改的法案授權於我的權力,我同時你的辯護律師的提議,你必須在今天下午到本地防衛區報到,立即到國防軍服役!祝你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