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一絲希望悄然破滅。悔不當初啊,董瑞豐癱倒在沙發上,渾身上下沒有絲毫力氣。
張遠比他也好不到哪裡去。他已經做了最後的鬥爭,結果卻還是輸了。
張遠不斷的問自己,他們到底輸在什麼地方?直到天黑,明亮的燈光照亮整個客廳的時候,他才醒悟過來,原來他輸在了媒體輿論上!
9月13日,京都中級法院開庭。原告青雲娛樂代表陳清江,被告騰龍影業代表薛慶生,以及重要相關人陳源、李冰、管琥、董瑞豐、張遠等人悉數到場。
法官莊嚴宣判:
根據刑法第217、220條的規定,犯本罪(指剽竊抄襲罪),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