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邶滸電視臺綜藝頻道的負責人,雷香在面試汪謙的時候,當然能看出《再見青春》這首歌的商業價值。
和雷香一起面試汪謙的,還有一位負責音樂頻道的主任名叫張俊傑,以前是一位音樂製作人,混得不如意投靠了雷香,一直是雷香的跟班。當時汪謙彈唱《再見青春》的時候,張俊傑聽了幾句感覺不錯,立刻偷偷開啟手機錄下了音訊。
當天晚上張俊傑就把《再見青春》完整地復原了出來,用郵件發給了雷香,並且告訴雷香,以他的直覺這首歌如果大力推廣肯定會火,演唱的歌手會火、詞曲作者也會火!甚至大火!
雷香順手把郵件又發給了她混跡娛樂圈、參演了《青春無悔》裡小配角的侄兒雷鳴,雷鳴以前也做過音樂,看到這首歌之後,覺得比《青春無悔》現在的主題曲好多了,於是用郵件發給了《青春無悔》的導演白敬泉。
白敬泉當時很忙,過了幾天在雷鳴的不斷提醒下才注意到這首歌,讓人翻唱出來之後覺得和他的電視劇主題很搭配,甚至把他的電視劇整體提升了一個檔次!
白敬泉和他的團隊對這首歌很是滿意,當即決定下來用這首歌代替原本那首用做《青春無悔》的主題曲,向雷鳴開價十五萬,雙方協商之後二十萬元成交,由雷鳴負責唱這首歌,邶滸電視臺綜藝頻道到時候會幫著大力宣傳。
於是便有了雷香過來兩千元找汪謙買斷《再見青春》的事情。
雷香在找汪謙之前早就盤算好了,如果能和汪謙談攏就最好不過了,會少掉很多麻煩,而且當時說汪謙的名字會寫在後面,但並不會寫在版權合同裡,電視劇出來肯定只寫雷鳴的名字。
如果談不攏,那就只能執行第二套方案了。
一個新人,面對幾位頻道主任一起施壓,再畫上一個未來可能調入綜藝頻道工作的大餅,在雷香看來汪謙肯定會跪著求著把歌賣給她。
但讓雷香沒想到的是,汪謙居然毫不留情地回絕了她!
一怒之下,雷香決定執行第二套方案,利用自己手中的權力、以及汪謙的經驗不足,強行把《再見青春》的版權搶過去!
這首歌一直沒有公開發布,現在對雷香最有利的,就是當晚雷鳴給白敬泉傳送的郵件,如果汪謙沒有比那時候更早的電子證據證明那首歌是他原創的,從法律層面上來講,這首歌就是雷鳴的了。
那天和汪謙談版權的時候,雷香特意先向汪謙問了兩個問題,裝作不經意的樣子,其實已經埋下了陷阱。
她的第一個問題是問汪謙‘這首歌有沒有製作釋出出來’,第二個問題是問汪謙‘現在手中是否有底稿’。
汪謙都搖頭表示了否定,說自己還沒有時間把這首歌整理出來。
雷香和張俊傑因此推測,缺乏版權固定經驗的新人汪謙,很可能根本就沒有證明這首歌是他原創的電子證據!
既然如此,那就利用法律規定,強行把這首歌搶過去!綜藝頻道大力推廣,把她侄兒雷鳴捧紅起來。
至於面試時其他面試官,雷香根本不擔心,她老公是邶滸廣電裡的領導,她在邶滸電視臺裡也是核心利益集團重要成員之一,這些頻道主任都是老油條,沒有誰會冒著得罪她的風險為汪謙說話或者做證。
唯一有可能幫汪謙的只有沈琳翔,但沈琳翔有把柄捏在雷香的手中,他應該不可能為一個新人的事情去得罪雷香。
就算沈琳翔不顧後果想要幫汪謙證明,也是口說無憑啊!
沒有直接到法院去告汪謙侵權,而是先用暗示的方式指使趙高玉在微博裡放風罵人,雷香的目的很明顯,一是想給公眾造成既定事實,讓公眾認為雷鳴才是《再見青春》真正的原作者,汪謙是剽竊者。
另外還可以用這種方式,試探出汪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