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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報紙,陶歌突然有種直覺。
直覺僵持半年之久的“發條女孩”要迎來突破口了。
思緒至此,她心情很是激盪,然後又跑到報刊亭,把有關於“哈利波特”新聞報道的報紙都買了一份。
回到樓上,她坐在沙發上開始耐著性子看。
這不看還好,一看就看了半個多小時。
越看到最後,她越是滿意。
感嘆羅琳這少婦會來事兒,每次面對採訪時都會提及三月。
就算有媒體尋根究底追問她的個人情感時,也不避諱地表明愛上了自己的“老師”。
“呵,大10歲,小少婦你還想老牛吃嫩草?”
連續看了6則這樣的新聞,陶歌忍不住自得其樂。
中間她又接到了劍橋出版社的電話。
一接通,對面就問:“看了報紙沒?”
陶歌揶揄:“嗯,怎麼?你們後悔了?”
對面沉默幾秒,坦言:“你不要用言語來刺激我,你也知道這出版社不是我說了算。”
陶歌躺倒沙發上,飽滿朝上,白白的腳丫子在空中晃啊晃:“那你這電話是為了哪般?資本逐利?”
對面很有耐心:“看在咱們認識十多年的份上,能不能言語好點哎?”
陶歌笑呵呵說:“沒那可能。我對你唯一露出善意時,你自己不識趣,拒絕了“發條女孩”,還想讓我現在對你好點?笑話。”
對面無奈:“我都說了我做不了主。”
陶歌不在意地說:“既然做不了主,那就等能做主了再說。”
對面想了想問:“你要什麼條件?”
陶歌說:“不是我要什麼條件,而是你們能給出我什麼條件?”
對面明白了:“我晚些時候再給你電話。”
陶歌懶得廢話,直接掛了。
中午時分,就在陶歌約了羅琳見面,準備好好囑咐羅琳多多讚美三月、多多曝光三月時,電話又響了。
是企鵝出版社一主編的電話,目的同劍橋出版社一樣,要求看“發條女孩”另外的稿子。
面對世界上最著名的英語出版社,陶歌這次沒有拿大,而是打起十二分精神跟對方斡旋。
20分鐘後,陶歌和企鵝出版社達成協議,同意再帶4萬字旳稿子給企鵝出版社。
這樣一來,就相當於企鵝出版能夠審稿“發條女孩”一半的量。
約好下午兩點在企鵝出版見面後。陶歌出於謹慎,聯絡了一個熟悉很多年的大律師,以及一位大學時的導師前去壓陣。
另外還電話邀請羅琳一起去,目的是增加“三月”的分量和真實性。
下午見面,企鵝出版出動了兩位高層人物,在親自閱讀完“發條女孩”的稿子後,低頭商議一陣,最後同意出版。
到此,陶歌憋了半年之久的鬱悶之氣一掃而空。
接下來就是扯皮了,陶歌本來就是幹出版這行的。再加上有大律師和導師的幫助,在這場談判中是一點都不肯吃虧。
經過4小時的糾纏,最終達成了初步意向協議。
走出企鵝出版社時,羅琳忍不住小聲感慨:“條件比“哈利波特”好太多了。”
陶歌小聲打趣:“不要羨慕,到時候我讓我弟弟跟你睡一晚上。”
羅琳望望陶歌,望望前面的路,最後遺憾開口:“強求不來。”
陶歌看得笑出了聲,“要對自己有信心,平時多運動,爭取一夜過後讓他回味無窮。”
羅琳跟著笑,不好再接話。
回憶到這,陶歌笑問:“怎麼樣,羅琳有沒有興趣?”
張宣瞄一眼臥室方向說:“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