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與他擁抱。
他端洋太初,「你更漂亮了,怎麼,見到你母親了吧?」
太初愕然,看著我。
「是的。」我代答,「見到了。」
方老說:「我早知他們有法子,真神通廣大,」他問太初,「你覺得她如何?」
「很漂亮。」太初說,「爸爸,我們到什麼地方吃頓晚飯?」她不願多說。
我明白她的心情。
方老先生沉默下來,他的背彎著,頭髮斑白,神情又萎靡了,我同情地挽扶著他。
我們吃了一頓頗為豐富的晚餐,然後太初說疲倦,要回宿舍,我送了她回去,再送方老先生,他邀我進他的公寓小坐,我覺得疲倦,但還是應允了。
他取出酒,斟了一杯自飲。我知道他想與我說幾句話。
方老問我:「太初的母親,她好吧?」
我說:「很好。」這可憐的男人。
「她仍然是那麼美?」他囁嚅地問。
「是。」我說。
「玫瑰……」他陷入沉思中,嘴角掛一個微笑,想是記起從前甜蜜的往事,一片惘然的神色,思想飛到老遠。這個可憐的男人。
「爸,」我按住他的手,「別想大多。」
他跟我說:「棠華,我實在不應恨她,她給了我一生中最好的日子。」
「是,爸,我明白你指什麼。」我有說不出的難過。
「她憑什麼跟我一輩子?你說,她有什麼理由跟我一輩子?她與我共度的十年,每天我只需穿上衣服上班,一切不必操心,襯衫褲子給我熨得筆挺,連口袋中的雜物都替我騰出來放在替換的乾淨衣服內。錢不夠用,她以私蓄搭夠,屋子一塵不染,飯菜煮得香嘖嘖,小玫瑰她親手帶大。我沒有福氣,棠華,是我沒有福氣。」
我輕輕拍著他的肩膀。
「那九年零三個半月,我過的是帝王都比不上的適意生活,只有那三千個日子我是真正活著的。現在我想通了,黃振華說得對,我還想怎麼樣?許多人連一日也未曾活過,」他乾笑數聲,「我是個平庸的人,二十年來我盡心盡力地工作,但我並沒有獲得更好的機會升職,人們不喜歡我,他們嫌棄我。以前我有玫瑰,我不怕,失去了玫瑰,我便失去了一切。」
「爸,你還有太初,你還有我。」
「是呵。」他臉上泛起一陣紅光,「是,我還有你們。」
「爸,你休息吧。」我很疲倦,「你也該睡了。」
「好,好。」他還不肯放開我。
我知道為什麼大家都不喜歡方老先生。他從來不顧及別人的需要,從來不替別人著想。妻子跟著他的時候,他也沒有什麼圖報的打算,渾渾噩噩地享福,而妻子離開他之後,他也不做什麼,糊裡糊塗地過了。就像今夜,我已經坐了十多小時飛機,累得不亦樂乎,他卻沒想到這一點,巴不得我陪他談個通宵。
人倦了脾氣就急躁,我匆匆向他告別,駕車回家。
洗了澡倒在床上,馬上呼呼入睡。
清晨我聽得電話鈴響了又響,卻沒有力氣去取過話簡。
電話鈴聲終於停了。
我翻一個身繼續睡。
過了沒一會兒,門鈴大作,夾著大力急促的敲門。
我無法不起床去開門。門外站著驚惶的太初,一額頭的汗,她拉著我尖聲問:「你為什麼不聽電話?爸爸在醫院裡!」
我頓時嚇醒了。「醫院?」我忙抓起牛仔褲套上,「怎麼會?我昨夜與他分手時還好端端的。」
「他心臟病發作,倒在地上,房東發覺,把他送進醫院,我已去看過他,醫生把他當作急症處理,不準探訪,棠哥哥——棠哥哥——」她大哭起來。